還在力挺卡馬曹的麻煩點進去連結看一下他的"不起訴書"!
http://www.pc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21017343320.pdf
他剛回國就主動詢問打假球
他剛回國就主動詢問打假球
他剛回國就主動詢問打假球
因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不要再跟我說他是被逼的!!
他不但自己想拿打假球的酬庸,還想賺外賭自己輸球的賭金!!!
他接受組頭性招待,一次還叫兩個
他接受組頭性招待,一次還叫兩個
他接受組頭性招待,一次還叫兩個
因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他利用曖昧不明的打假球態度好讓組頭甘願買單!!
他答應打兩次假球
他答應打兩次假球
他答應打兩次假球
因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一次因颱風取消,另一次因配合人數不足取消,
但是其他場次種種異常的行為卻似乎是在報答組頭免費的海鮮招待!!
相較於卡馬曹跟黑金戰士案發前後的態度,我覺得謝佳賢才是一位值得敬重的漢子,
他雖然犯了錯,但是一直低調努力地過活,更重要的是,他知恥,不像某些人還有臉上電視大放厥詞,
台灣人的理盲、濫情、健忘、笑貧不笑娼,最後只會害死自己!
最後,讓我們來聽聽阿賢的心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uY-yUK9i-I
熱門話題-道德審判 不起訴太沉重
中國時報【卓然/北市(文字工作者)】
職棒假球案一口氣起訴了二十四人,但不包括曹錦輝與謝佳賢這兩個大咖,不但令人意外,而且有點怪怪的。
偵查不公開的基本用意是保護當事人,以免造成不可回復的冤獄。一旦起訴,被告可依卷證展開辯護,在公開審理的程序中爭取清白。然而,板檢在這份不起訴處分書中,詳述曹、謝的種種惡行劣跡,在檢察官的筆下,曹錦輝十足是個貪財好色之徒,而謝佳賢則成沉迷性派對的惡棍,貪婪不下於被起訴求刑兩年的張誌家。但檢方卻以積極事證不足為由,予以不起訴。對照其他獲得緩起訴的涉案球員,檢方的標準似乎只建立在是否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的基礎上。換句話說,檢方無異承認,我的心證已成,只是找不到證據而已,有逾越法律的道德審判之嫌。
筆者無意為曹、謝兩人喊冤,也無從知道他們是否犯了罪,但從媒體效應來看,曹、謝兩人在人格與工作權上,無疑已被判了死刑,其他被起訴的球員或許還能在法庭上辯駁、要回清白,但曹、謝卻連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不起訴書等同於判決書,未審已定讞,從新聞效應看,他們的不起訴處分書,是何其沉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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