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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提告??

有誰可以說明一下義大是要告Lamigo 領隊甚麼事情啊???
2014-05-23 17:46 發佈
義大犀牛球團謹嚴正聲明如下:

一、劉玠廷上開談話,嚴重傷害義大犀牛球團之名譽,已涉嫌以文字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義之事之加重誹謗罪,義大犀牛球團將依法提出告訴。

1.劉玠廷將義大犀牛球團代表在職棒聯盟會議之發言或建言,惡意曲解成「不時抨擊聯盟」,又將義大犀牛球團從未曾抨擊其他球團之事實,捏造為「不時抨擊球團」,並謂「如果義大覺得與聯盟、其他球團合作這麼辛苦,建議交給更適合的企業來接手」,將義大犀牛球團影射及貶損成係與其他球團、聯盟不合作之球團。其誹謗惡意昭然若揭。

2.義大犀牛球團歷次向職棒聯盟建言,諸如1、關於郭泓志條款:建議定義「表現傑出之旅外球員」,以杜爭議;提案權不宜專屬會長一人,以符民主精神,2、聯盟應速解決球迷大眾無法在有線電視觀看球賽轉播之問題,3、質疑華視為何只轉播其他球隊之球賽,獨漏義大犀牛球隊之球賽,及4、此次在聯盟常務理事會議之發言。其合理正當性,均可攤開在陽光下供人檢驗。而劉玠廷竟將之貶損為「犀牛從去年郭泓志特別選秀開始,到今年球隊主場等多項事件,不時抨擊聯盟與球團。其他球團不說話,不代表犀牛就是對的」。亦見其誹謗惡意。

3.此次(103年5月15日)職棒聯盟常務理事會議,主要係討論「103年預算討論案」。義大犀牛球團代表發現會議現場所發之103年預算表與會前寄給各球團之預算表內容不同,且聯盟未提供103年預算與102年預算之差異說明資料,故發言請求聯盟說明及提供103年預算與102年預算之差異說明資料;桃猿球團代表劉保佑竟稱:「以前審預算,會長報告完大家沒意見就通過了,沒有什麼差異說明」;兄弟球團代表陳領隊接著發言表示:「為何聯盟103年預算,未將103年聯盟官網轉播金1500萬元列作收入」,結果,黃會長只回應陳領隊稱:「103年聯盟官網轉播支出約1000萬元,亦未列入103年聯盟支出預算」;統一獅球團代表林蒼生見狀發言表示:「依公司會計作業準則,義大所提之意見是對的,聯盟應提出103年預算與102年預算之差異說明。請聯盟補充後再召集會議」,黃會長只好說:「此案等備齊資料再開會討論」。

乃劉玠廷竟將義大犀牛球團代表於會議中合情合理之正當發言,貶損為:「義大此舉有如雞蛋裡挑『魩仔魚』」,明顯惡意誹謗。

二、團體之和諧及團體成員之合作,係植基於公平合理合法之相互對待,而非和稀泥。劉玠廷根本不了解合作之意義,竟大放厥詞,將義大犀牛球團代表在職棒聯盟會議之發言或建言,視為不合作行為;將別人在預算討論案之正當發言,譏為「雞蛋裡挑『魩仔魚』」,難道募款有功就有不遵守會計法規之特權?什麼「對聯盟的利弊很清楚」?其觀念實荒唐至極!

三、經營職棒球團,豈是兒戲。基於國人發展棒球運動及健全並發展職棒運動之期待,義联集團自成立義大犀牛球團以來,即傾集團所有資源,全力打造球員食宿、醫護、練習及比賽之優良環境,並加強職棒球隊、球員之行銷,以喚回球迷並培養發掘新球迷,更不惜重金網羅國際知名球星(如曼尼、賈西亞)及傑出旅外球員,期使中華職棒蓬勃發展。用心可質天日。乃劉玠廷竟然口出狂言「建議義大犀牛球團交給更適合的企業來接手」,實令人啼笑皆非,其區區一個領隊有什麼資格或權利干涉別人球團之經營決定,而且用如此傷人之語句公然在媒體放話,全無分寸。

四、預算表應將所有之收入及支出列入,此乃眾所周知之會計常識。聯盟會長在預算案討論時,對兄弟隊陳領隊之質疑:「為何聯盟103年預算,未將103年聯盟官網轉播金1500萬元列作收入」,竟然答稱:「103年聯盟官網轉播支出約1000萬元,亦未列入103年聯盟支出預算」,全無法治觀念。




感覺有點見笑XXX吧~真的搞不懂義大思維?
https://tw.news.yahoo.com/中職-反擊劉玠廷建議轉賣說-義大將提加重誹謗罪告訴-093818690.html
不知那天觀眾多講了一句, 會不會被告
突然好懷念教主
觀眾怎麼講都不會有事
如果我發這文也被告的話
我一定出庭, 不會合解啦

nij790 wrote:
不知那天觀眾多講了一...(恕刪)



好害怕啊!!!那我收回那句見笑XXX~
義大球團是有什麼問題?

只會扯中職後腿,亂告別人,最糟糕的球團告最優秀的領隊......
無言了~不想玩也不要製造問題
義大會不會球季結束也來一句「不排除XX」?
空謝好屌!
米白目 wrote:
有誰可以說明一下義大...(恕刪)
怎麼看這邊大家都認為是義大的問題?
也許沒有很懂實際情形,
但是就文章內容與這幾天在媒體上批露的,沒有不同來看,
義大並沒有加油添醋的冤枉桃猿,
個人倒是覺得是桃猿領隊發言不當耶~

這跟是否領導球隊有功是兩碼子事情,
並不是說經營球隊有功,球迷增加,戰績第一,
就可以出現大頭症,是吧?

難道對收支表有疑義,不能提問?
提問就是扯中職後腿?

這只是個人淺見....
給林創辦人的一封信

Lamigo桃猿隊新聞稿)

林創辦人鈞鑒:

敝球隊歷經十一年職棒起伏,走過職棒最低潮直至去年經典賽後的景氣翻轉。中華職棒在肯做事、不懈怠的黃鎮台會長帶領之下躍起飛翔,正處於欣欣向榮之際,此刻我們滿懷感謝與珍惜。

中華職棒聯盟以及黃鎮台會長三年來戮力策劃以及協助台灣棒球發展,世界棒球經典賽傾力支援、超越日韓棒球強國舉辦亞洲職棒大賽、突破台灣場地舉辦賽事極限,成功舉辦亞洲棒球冬季聯盟,一連串代表中華職棒申辦國際賽事的成功案例不僅拉高中華職棒在國際上的能見度,同時也藉由與亞洲列強的相互切磋達到砥礪國內職棒球團的效果,今年開季以來引進國際媒體標下轉播權,創下職棒各隊轉播權利金的新高,更因應時代進步,推出CPBL TV,將國內職棒收視習慣帶入網路及行動收視的新紀元,平均入場人數自2010年2690人一路攀升至去年6079人以及今年目前為止的5808人,中華職棒聯盟聲望達到史上新高,黃會長及聯盟同仁為棒球界帶來的進步當居首功。

中華職棒益發穩健,球團更應積極精進。

愚意認為,大牌外籍選手非票房成長之唯一因素,洋將的價值主要在於增加球隊戰力,人氣價值固然重要,但一昧汲汲營營於此,訴求洋將增額卻不思厚植二軍,甚或主場經營政策以低價、送票、免費參加等策略進行,而不思提高球賽價值,球隊經營與球賽經營皆採短線策略,實非長久經營之道。至若將經營不利結果推諉於當地環境觀賽氣氛冷清、無電視轉播以及賽事刺激不足,諸如此類之錯誤推論除不利於決策外,恐亦無法取得球迷認同。

「投資在地 投資棒球」,不應是口號,而應積極為之,方為球迷所樂見。愚不揣簡陋,特撰此信向創辦人抒表淺見,並祝中華職棒更上層樓!



劉玠廷 敬上
https://tw.sports.yahoo.com/news/%E7%B5%A6%E6%9E%97%E5%89%B5%E8%BE%A6%E4%BA%BA%E7%9A%84%E4%B8%80%E5%B0%81%E4%BF%A1-125446743.html

有夠嗆的回信
年輕人真的很敢講

讚喔!
nodoubtfish wrote:
給林創辦人的一封信L...(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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