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歧視,快艇隊老闆史特林終生禁賽處罰
聯盟最長壽老闆史特林 執掌快艇32年恐被迫轉讓
半小時的快艇老闆史特林宣判記者會,
主席席佛發表對於快艇隊老闆史特林終生禁賽處罰,
席佛進退得宜的態度,為他執掌NBA生涯的首場記者會贏得好評。
席瓦爾說,「所以聯盟決定給史特林以下懲罰:史特林將終身禁止參與任何NBA相關活動,包括不得進入NBA球館和訓練場,不得參加NBA董事會,以及不得有任何與NBA相關之合約,此外,還有一紙250萬美元的罰單。」
他語出驚人表示:「我希望能夠得到其他NBA老闆的支持,讓他交出球隊的經營權。」
同時席佛也得到許多球員第一時間支持,
熱火隊詹姆斯馬上在推特回應:「感謝主席守護了我們強而美麗的聯盟。」
ebola01 wrote:
種族歧視,快艇隊老闆...(恕刪)
話說NBA聯盟昰政府單位嗎?
聯盟叫他交出球隊經營權了
他大不了賣掉球隊
要罰款?他若不繳會怎樣??有算違法嗎??....請NBA達人解釋一下
終生禁賽??昰指不能經營球隊吧跟不能進場看球吧~~他又不打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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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歧視真的不好, 但普遍存在美國人的思想裡~~只是不能明講..不能大聲講
就像林書豪~~~誰敢說白人.黑人球員沒有歧視黃種人~~只是大家不明講而已~~
但這位老闆還真敢講...明明幫他打球的都昰黑人~~這塊市場也都昰黑人球員為主體
看來他本身真的對種族有很大的意見!!
這個事件真的蠻值得討論的
當然,首先,個人也認為種族歧視是非常不好且不應存在的
但在這個事件中,快艇老闆討厭有色人種,
不過,他是在私人的談話中所說,並非在公開場合,也非在工作場合
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今天,A不喜歡B,這應該是個人的好惡
只要沒有違法(例工作法有規定,不得因膚色而解顧...等)
這樣的狀況下,聯盟罰款,依法有據嗎?
同時,電話錄音,在法庭上的證據力足夠嗎?
快艇老闆是否可以指出,此為非法取得的錄音,不得做為證據
這樣一來,只要快艇老闆沒在他的公司明定一些種族歧視的規則
那聯盟這樣單方面的處罰,有法理依據嗎?
但話又說回來,說實在,搞不懂快艇老闆的腦袋是想什麼
討厭有色人種,卻又和小女朋友在一起,還被設計錄音
只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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