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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全部禁賽一年,這樣對嗎?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十人全部禁賽一年,這樣對嗎?

個人覺得這樣判決太重,應該罰那幾個動手就可以了,畢竟有錄影可抓人,讓其今年之後的比賽禁賽,沒必要全隊連明年都禁賽。

體育相關單位修一修處罰條例吧。



讓我想起當兵時,一人犯錯,全連被操 ; 但也不會一人犯錯,全連關禁閉吧。

2014-02-24 18:54 發佈
老花農 wrote: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十人全部禁賽一年,這


等規則改了!

下次就罰個人了!!

對阿~~很合理阿~~

籃球不是這樣打低~~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如果是罰個人的話
那我只要派個板凳挑釁、追打對方主力球員就好了
很合理啊!!
其他學校的人能遵守,為什麼他們倆個學校不行呢?!
還是要改跟職業比一樣,改來用罰錢+禁賽!!
不知版大意下如何!!
我是不太懂規則啦,但我知道麥可喬丹獨霸全場拿冠軍,全隊都會有冠軍戒指,沒上場的可以不給他嗎?如果不處罰嚴一點,會不會以後安排格鬥選手在裡面,等到重要關鍵比賽,再派他上場把對方主將打到鼻青臉腫的,然後只處罰他一個人就好~我是認真思考的,請不要學喔~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看不出 有什麼不妥

他們是一個隊伍

所以 當然大家要一起受罰阿

據說日本學校社團或校隊,一個人或是群體發生嚴重鬥毆事件,社團或校隊也是全體禁賽。
日本在學生運動方面管的好像也滿嚴的~!美國學校那邊的我是不曉得啦~!

什麼?~日本和美國學校運動紀律關台灣UBA什麼事?
喔~換個說法,就是團體運動紀律方面本就是全體要遵守。
要罰個人的話,可以參加單人出賽的運動,像高爾夫球、撞球之類的!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這就是所謂的.....團體

裁判已經說明兩個人以上衝進場,這就是規定為何要這樣規定,就是要防止集體鬥毆,沒你的事就原地坐好,如果今天場下沒任何人上去就場上10人開打這時就會只罰個人禁賽
這是個隊伍!所有的事情都是跟隊伍有關!

所以說!當揮出那拳的時侯,就要有心理準備了!

有些人˙會說我會一個人擔下來!聽到時有時蠻錯愕的,因為有些是不適自己想承擔就有辦法承擔的

,包跨工作上也依樣,班原有錯班員要自己負責!也沒辦法負責,當然要有領班負責,不適嘴巴說要承擔

就有辦法承擔的,成擔不起!上頭懲處下來當然是找一個能負責任能懲處的,不適自己想怎樣就有辦法怎樣的

說白一點我覺得這個行為非常的自私!又怪說大會判決太嚴!完全沒檢討自己的行為,難怪會被網友抨擊得很慘!




只能說做事情想清楚!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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