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滿不用離場??

今天看到以下新聞:

〔自由時報記者陳筱琳/綜合外電報導〕5名傷兵加上2人6犯畢業,讓湖人出現難得一見只剩4人可打的局面,裁判引用規則讓最後一位6犯的沙克里「復活」上陣,沒想到紫金大軍還以119:108解決騎士,終結7連敗。
湖人本週決定不與後衛哈里斯續約,登錄球員剩14人,但布萊恩、P.加索、米克斯、希爾及亨利5人掛傷號,前天傷癒歸隊先發的奈許也掛免戰牌,導致此役僅8名可用之兵。
不幸的是,湖人前鋒楊恩第2節膝傷退場,末節中鋒凱曼吞第6犯,隨後後衛法瑪大腿抽筋,一下子僅剩5人;未料該節剩3分31秒時先發中鋒沙克里亦6犯,湖人剩「4壯士」,聯盟規定每隊場上不得少於5人,因此沙克里回場上續戰。相同例子2010年1月16日勇士、公鹿一戰上演過,勇士最後一個6犯的柯瑞留在場上打完剩下的4秒,球隊104:113落敗。
教頭丹東尼說:「這是我遇過最奇特的比賽,我還不知道有這條規則呢。」沙克里則說:「太瘋狂了!收下第6犯時我心想糟了,結果竟能回場上,有夠妙的。」

有朋友知道這是什麼規則?

ps: 湖人真夠衰... 快要5人打滿全場呢.

2014-02-07 15:51 發佈
其實一大堆新聞都有寫 很容易找到…
不過湖人真的頗可憐 但很堅強阿他們哈哈
長知識了...

我還以為不夠人上場, 會像足球一樣少打一個人...
籃球5打4真的不用玩了 = =...

尤其是這麼高水準的殿堂
真的太少見了

wonghanglung wrote:
今天看到以下新聞:〔...(恕刪)

浩克0415 wrote:
真的太少見了...(恕刪)


我記得以前台灣也發生過..
好像是人數不足時,可以讓犯滿的人進場 ,但要加罰一球..
希望時間可以停留
FIBA的規則是犯滿不夠人數時,就4打5,甚至3打5。
NBA才有必須5打5的規定,可能是因為NBA基本防守原則是1對1,
而國際賽可以守區域。

NBA犯滿續打的球員,若再犯規,則記技術犯規,加罰一球。
也就是2分出手犯規,可以罰3球。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這種情況才去查規則,真的很少見。
OK的啦,反正一體適用的規則,沒有哪隊有特權,
大家都照規矩來就好.
這跟守不守盯人沒關係,講白了這是職業比賽,就是一場秀罷了。
當然是要呈現完整的比賽。
就算裁判在如何不公平,場上怎樣打群架,比賽也不會被沒收,也不會有什麼罷賽
職業比賽,一場秀,觀眾開心就好
說真的~我也是因為那場比賽才知道有這規則
不過那場最好笑的
還是卡曼躺在板凳上還可以把腿伸直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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