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國的幅員跟人口應該是要60支球隊才有可看性!否則老是這些球隊打來打去實在沒什麼意思!例行賽的重覆交手次數也不會這麼多!這樣競爭才會更激烈!或者歐洲南美洲也可以有NBA球隊然後東區西區歐洲區南美洲的冠軍來打NBA世界大賽的總冠軍!這樣才有意思!
simonyang11 wrote:
可以都設在大城市啊!...(恕刪)
大城市不等於有市場可以撐一支"NBA"等級的球隊
(不是每個人都是籃球迷)
也還有其他因素影響
像是你舉的西雅圖是因為場館問題所以搬家變成今天的奧克拉荷馬雷霆
沙加緬度國王好像還有機會(?)搬到西雅圖
會看籃球運動不等於一定要看NBA, 也不是看NBA才有樂趣
30支NBA球隊外
D-League 16支球隊
更不用說NCAA幾乎每個州很多城市大大小小的大學都會有校隊
很多人寧願支持離自己住比較近的大學藍球隊
維持30隊應該是精算過的結果, 市場就那麼大
以上是用美國的觀點來看
只是在台灣就是只看得到NBA那30隊......當中的某幾隊比賽的電視轉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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