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網路上很多NBA評論,發現一些人不管甚麼事情都要強調一下「在商言商」,這個我懂,可是我有一個疑問...
NBA什麼時候不是"在商言商"??也許有,但99.9%的各種NBA行為都是商業考量,包括NBA Cares
以林書豪與尼克關係為例,現在尼克不續簽林書豪,是因為那個可怕的合約,為了未來獲利考量,所以不簽,真的是在商言商
但假如林書豪繼續留在尼克呢?
以他的人氣,可以賣他的周邊商品,亞洲市場大開,很多台灣人去紐約看比賽....等
以他的實力,打進去季後賽,球隊戰績變好,球迷進場意願提高,記得總冠軍還有獎金
考量到這兩個收入增益,或許大於未來的豪華稅,所以決定續簽
不管有沒有留他都是"錢"做考量阿,不管怎樣都是商業行為,既然如此,幹嘛還要強調"在商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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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如果match火箭的offer的話,林書豪第三年的年薪會讓尼克的豪華稅爆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