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verHawk wrote:
瞎迷只會雞蛋裡挑骨頭...(恕刪)
咦~你是用什麼標準來說林書豪沒什麼實力的?
我不會要你先打進NBA再來說嘴~~但是要別人沒實力也要有相當的根據啊!
不然你說的是一個今年平均每場12.5分 2.6籃板 4.1次助攻的"替補"又沒什麼球權的控球後衛沒實力~
這可能比較難讓大家信服啦!
yfjeng wrote:
我並不是用fram 數來換算, 我是用timestamp seconds 來計算.
靠每0.1秒的fram 數很容易有較大的誤差. 因為手按每次都可能有不同的fram數.
譬如在0.8秒, fram 2456 到 2464 都可能是在0.8秒.
用0.7秒的平均 可以縮小7倍的誤差.
分母1/3.214 小點後第2,3位可能較誇張, 但1/3.2倍應該是算接近真實值.
yfjeng wrote:
如果用你的fram 來計算.
0.8 秒: 2460
0.1 秒: 2525
2525-2460 = 65 fram
65/30 = 2.167 影片秒,
2.167/0.7 = 3.096 倍.
3.096 與 3.214 算接近.
以3.096倍來算, Lillard 花了1.2秒完成.
另外, 如果用 0.8秒 到 0.5秒 這段仍在投球中的 fram 來算:
0.8 秒: 2460
0.5 秒: 2490
30 frams = 1.0 影片秒 = 0.3實際秒
慢動作倍數是: 3.333 倍
這樣的話, Lillard 花了 1.11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