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運動不僅平時訓練很重要,信心更攸關場上表現,喬丹之所以是喬丹,除了平時訓練、優異滯空能力、和切入第一步的速度,真正把這些特色發揮到極致的,是他的鬥心,不是用幹架的(雖然他也有忍不住的時候),多數是用球技討回來,不論是進攻或防守。在那種推、拉、扯、頂、暗拐、垃圾話、絆馬索無所不在的90年代,被幹倒了通常只能默默爬起來繼續打,不然就開始真人格鬥,鬥心不夠強真的很難發光發熱,裁判沒吹哨就是好球,吹了也還有5次可以這樣搞你。有陣子有些人說Bruce Bowen(已退休)、Metta World Peace、還有誰誰誰的遮眼防守很髒,小動作很多,個人真的覺得還好,不過也不認同那年代的暴力打法就是了,雖然很man很有張力沒錯,但經常對人不對球啊...,球星受傷也影響球迷買票進場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