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erson01 wrote:合法衝撞區...(恕刪) 國際賽跟沒有什麼"合法衝撞區",只有NBA才有。國內adidas 三對三賽制,也沒有這種東西。~~~幾百場裁判經驗~~~------------------------------------------------------------------------------抱歉,我的資訊落後了,2010年國際賽高等賽事就已經新增合法衝撞區。而各國國內賽事是2012年10月開始生效,理論上現在我國的HBL應該就是適用這個規則,(SBL為職業)但是確定三對三是沒有這規則的,這規則不利於防守方。
這個問題好老梗基本上 他如果切入,而我以他防守我的方式,以相同的姿勢阻擋他,他如果沒喊犯規那我切入,他撞我或頂我,我也不會喊犯規打籃球,規則兩邊都相同就好了版主說切入很快,他追不上你,卻在最後你上籃時,可以用身體頂到你?很難想像,他就在後面了阿,他怎會頂到你?另外還以一個說用手防守算不算犯規用手張開防守當然犯規阿,你可以手張開,那我也可以用手抵住你身體切進去,我應該切入也不犯規吧我建議對手切入的時候,你可以用手軸稍微頂他身體(手不要伸出去),降低它的速度再黏上去但是手張開,你有看nba有手張開的嗎?另外手申太開,還有個致命缺點,就是手張開的時候,重心會偏高,這樣不是被切假的。
我個人是這樣的! 如果對方的動作不足以導致我出手角度造成影響我是不會去管他。其實自己感覺的出來拉。如果對我造成影響,第一點判斷,它有沒有動,他是預測到我的進攻路線(檔在我前面)還是打到我側面?這很重要,它如果在你前面,代表說他應該猜到你怎樣走,如果是打到我側面,又影響我出手角度,我就會喊犯規!畢竟一直很犯規也很沒意思。其實很好判斷的!
關於合法衝撞區的問題我之前有稍稍的研究一下,因為我之前朋友我喊犯規他會說這個。關于合理衝撞區,FIBA的新規則是,以籃圈中心的投影為圓心,以半徑為1.25米劃出一個半圓型區域,在這個區域內”“”沒有進攻犯規“”“。這個新規則將改善NBA球員參加國際籃聯比賽時進攻球員的犯規問題,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鄧肯就是因為在這個區域里屢屢被吹進攻犯規,而不斷惹上犯規麻煩。看好是沒有“進攻犯規” 沒說防守沒有犯規唷!有錯請指證
gubaba wrote:借個樓問個問題 謝謝...(恕刪) 我個人認為,沒有用身體擋道的防守,都很有可能是阻擋犯規。看嚴不嚴重而已為什麼我會這麼認為? 假設你兩手張開,被你包的的地方都算合理防守的話,你的寬度也太大了。真正的防守一定是把盡量把對手進攻路線控制在兩腿中間,如果對方過了你一半,你手伸出來影響到它行進,就會被吹阻擋,但是你是身體檔在它前面,就可以說是成功的防守。如果我有說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大可以指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