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三 wrote:
不然你舉例帕森斯打入季後賽 他貢獻多少營收?
你公司招募了一個新人 結果那個新人一下子就讓你公司營業額提高一倍半 你會認為其他人功勞嗎
這樣簡單的事實有什麼好不能接受
對跟其他人有關 但是最大關係是這新人比重占最大也最多
你在怎麼覺得不合理 事實就是那麼不合理呀
我不是火箭內部的人員
所以我當然不知道Parsons貢獻多少營收
但是我能確定他貢獻的絕對不會是0
Howard也不會占營收成長的全部
公司新人的例子也很難說服人呀
新人讓公司的營業額提高一倍半
是他去拉的業務談的生意嗎?
這樣還沒話說 因為可以證明是他為公司賺來的錢沒錯
但是你要怎麼證明火箭的營收成長是靠Howard一個人賺來的
那些多出來的票房收入只為了他進場?
票價調高消費者願意買單只為了看他?
還是只有多賣他的個人商品?
而且你誤會了吧
我覺得"不合理"的點從來都不是Howard對球隊的營收貢獻大不大這件事 (我前面回了,不是內部的人誰知道,而且你要如何證明他的貢獻占比重最多~)
而是你用(去年營收-前年營收&漲票價當作Howard的價值)這種說法
營收和票價的成長全部只算給他一個人這合理嗎
結果現在你終於鬆口說跟其他人有關了吧

既然你都知道這點了
那我真的不知道你還要跟我爭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