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馬桶不通,怪老共、你家狗狗大便大不出來,怪老共、你太魯找不到女友,怪老共
甚麼破事,只要有關鍵字可以連結到老共,就是怪老共,
完全失去媒體該有職業道德,導致這次U16無法取得參賽資格的報導,
全都是斷章取義、缺乏查證的報導
而有些綠腦,因為自卑心理,
需要這種不需要動大腦的垃圾訊息,來滿足自己仇中的心理需求
所以他會完全否認「訊息需要有事實基礎作為支撐」,
台灣媒體的政治正確性會非常對他的胃口
這種症頭如果嚴重一點,會從根本上否定證據,以避免自己的認知世界陷入崩塌
這是一種「知覺失調症」,我的建議是去看心理醫生
因為就是有些人完全不在乎證據,導致我不得已需要進行掃盲
以下是給在乎事實的人看得
賽事:亞洲U16青年籃球錦標賽
歷史:2009年創辦,每兩年辦一次,2019年因為新冠疫情關係延後至2022年舉辦
功能:是U17世界青年籃球錦標賽的亞洲資格賽,就這樣,沒了!
誰能參加:FIBA亞洲籃協登入之會員國
名額:亞洲共16支球隊可以參加
分區名額規定:各分區2支固定名額(不是完全固定不動,會斟酌該分區的參賽球隊數量,以及其他分區在上一屆因為奪牌而增加名額的數量,斟酌減少某些分區的固定名額,例如南亞區,長年都是無法滿足2個固定參賽名額的分區),再依照該分區球隊該屆賽事的成績決定隔年該分區的最終名額
規則:冠軍自動保送下一屆的參賽權,不佔分區名額;2~5名的球隊,可以在隔年為自己所在分區再額外多爭取1個名額
參賽決定方式:U16由國際排名決定,不強制打資格賽;而成人級賽事則需要打資格賽;2019年之後,FIBA不在主導分區資格賽舉辦事宜,改由各分區籃協自行決定
中華隊的分區:東亞賽區
東亞賽區會員國:共7個,但蒙古從未參加過U16賽事,所以一直以來只有6支球隊在競爭
東亞區參賽資格產生方式:由國際排名決定,從未舉辦過資格賽!、從未舉辦過資格賽!、從未舉辦過資格賽!
各國對於U16亞錦賽的態度:
雖然有積分,但積分只對於每屆的U16以及U17有用處,當進到成人級賽事後,先前取得的成績並無法成為取得世錦賽或是奧運的參賽資格,所以各國依據自己的政策方針對參賽態度並不同。有些國家重視從亞青到國手選育的一貫化養成,所以從U16就開始積極參與,例如中日韓三國;有些國家則更重視成人級賽事,極少參與成人級以下賽事,例如烏茲別克、沙烏地阿拉伯;有些國家則因為自己國家參與籃球運動的人口有限,所以能湊得出人、有名額就志在參加,例如新加坡、澳門。大抵而言,多數國家把U16、U17當成是年輕小將的練兵場、試金石,真正的精銳會留到成人級賽事。
在2016年之後,FIBA對於亞洲盃賽進行改制,加入了澳洲及紐西蘭兩支國家,並且將積分方式重新規定,成人級亞錦賽從2016年過後,與奧運參賽資格脫鉤,只有洲際錦標賽冠軍能保送進世錦賽的參賽權,世錦賽奪牌才有奧運資格的保送門票,其餘洲際錦標賽2~5名的球隊,只能在下一屆幫所屬分區多爭取名額,自己仍然得從資格賽打起,因此,亞錦賽對於傳統強權國來說,全力投入參賽的意義已經不大。而對於實力中間以下的國家來說,只要自己分區的其他國夠強,完全有可能每一屆都躺著取得亞錦賽的參賽資格
好了,規則和歷史講完,現在回來看看這一屆U16亞錦賽發生了甚麼?
依據規則,每個分區固定名額是2個,搭配前一屆參賽隊伍的奪牌(2~5名)成績決定最後名額
2022年多哈舉辦的U16亞錦賽,跟中華隊相同分區且有奪牌的球隊如下:
日本----第2名
東亞區原來有4個名額可以參賽,最終只有日韓兩支球隊參賽,最終日本獲得亞軍,
所以2023年的亞錦賽,東亞區的總參賽名額為:2支固定名額+日本奪下的1支額外名額=3個名額
很顯然,「名額因為外在因素而被刪減成3個」的說法,就根本是胡說八道!
真正的原因是因為,上一屆東亞分區的球隊中,就只有日本一支球隊在亞錦賽上奪牌,所以今年只有3個名額
規則從2009年就已經知道,上一屆的比賽結果也是去年就已經知道,
你猜中華籃協知不知道這一屆亞錦賽,東亞賽區只有三個名額?你猜看看籃協有沒有說謊?
2022年,印度奪得亞錦賽第5名,南亞賽區的名額從當屆的1 個,2023這一屆增加為2個。這個分區名額增加,某個分區的名額就會減少,最多16支球隊的總名額不會變!
我們再往前看幾年
2017年佛山U16亞錦賽,跟中華隊相同分區且有奪牌的球隊如下
中國-----第2名
南韓-----第5名
所以,2022年東亞區就有2支固定名額+2個額外名額=4個名額
至於為什麼中華隊去年明明可以用東亞排名第4名參賽,卻放棄參賽的原因是甚麼,可以去問籃協
2015年雅加達U16亞錦賽,跟中華隊相同分區且有奪牌的球隊如下
南韓------冠軍
中華隊-----第2名
中國-----第3名
日本------第4名
所以,2017年的東亞區名額就是2支固定名額+4個額外名額=6個名額
也因為該屆東亞區的名額夠多,所以除了在東亞區國際排名最後一名的蒙古外,香港和澳門就因此而獲得了2017年的亞錦賽參賽資格
2013年德黑蘭U16亞錦賽,跟中華隊相同分區且有奪牌的球隊如下
中國------冠軍
日本------第2名
中華隊-----第4名
南韓------第5名
所以,2015年的東亞區名額就是2支固定名額+4個額外名額=6個名額
香港也因此獲得2015年的亞錦賽參賽資格,同樣擁有資格的澳門則未參賽
2011年芽莊U16亞錦賽,跟中華隊相同分區且有奪牌的球隊如下
中國------冠軍
南韓------第2名
日本------第3名
所以,2013年的東亞區名額就是2支固定名額+3個額外名額=5個名額
2013年,同分區的香港有出賽,澳門有名額但未參賽
2009年新山U16亞錦賽,跟中華隊相同分區且有奪牌的球隊如下
中國------冠軍
南韓------第2名
中華隊-----第5名
所以,2011年的東亞區名額就是2支固定名額+3個額外名額=5個名額
2011年,香港澳門皆未參賽,但皆有名額
以上是U16舉辦以來,東亞賽區國家參加亞錦賽的參賽及奪牌紀錄
現在,來對照一下李雲翔的說法:過去U16參賽,從來不需要打資格賽,FIBA會固定分配給東亞區4個名額
這話只說對了一半!
東亞賽區從沒辦過資格賽沒錯,但FIBA分配給東亞賽區的名額不是固定4個,而是2個!
中華隊在U16層級裡的分區世界排名,往上排不上進三,但往下也不會爛到比不贏澳門、香港、蒙古,
是妥妥的第4名,會有每次都有固定4個名額的錯覺,是因為同分區球隊太強大
同分區裡的中國,6屆裡面,除了有一屆未參賽,其餘皆拿下至少前三名的名次
而日本、南韓,則是6屆全都參加,各自都有三屆拿下至少前三名的名次,
因為除了2022年外,以往每屆中日韓三隊中,都至少有兩隊能拿牌,
讓東亞賽區一直都擁有2+2個參賽名額
才使得排名第4的中華隊一直都有名額可參賽
會認為東亞賽區名額是固定4個,是對規則上的誤解
從記錄上來說,U16亞錦賽迄今共舉辦了6屆,
中華隊靠自己為隔年打出額外分區參賽名額的年份有:2009、2013、2015。
而另外三屆,則是靠同分區其他球隊打出來的參賽資格
如果東亞分區的名額是固定4個不多不少、鐵打不動,
那為何2013、2015,來自東亞分區的參賽球隊卻有5支,而2017年更是多達6支???
所以,很顯然,中華籃協完全狀況外,連自己能參賽的規則都搞不清楚!
以至於,根據規則,2023年東亞區就只有3個參加U16亞錦賽的名額,
都能假裝成自己完全不知情,還組訓做做樣子,到底是要裝給誰看?
從2009年初次舉辦U16開始,東亞分區就從來沒有舉辦過資格賽,參賽資格全看世界排名及前一屆同分區奪牌數;中華籃協對於今年依照慣例,以世界排名作為出賽依據的規定,裝成驚訝的樣子,到底要裝給誰看?
如果覺得沒有資格賽=不公平,
那中華隊在2011、2017年,靠分區同組球在前一屆的強大表現,
所有人雨露均霑躺進亞錦賽時,怎麼就不出來喊不公平?
說中日韓長期霸佔前三名?
怎麼不說,站在香港、澳門、蒙古的立場,中日韓台長期霸占前四!
中華隊搭其他強權取得的額外名額的順風車,沒有資格賽也能躺進亞錦賽時,
怎麼就沒感覺到沒有資格賽不公平!
2022年,中華隊因為疫情關係不出賽,中國也不出賽
FIBA因為2022年東亞分區只有兩支球隊出賽,而白白浪費另外兩個參賽名額,
下一屆砍你名額本來就有正當性
正巧,同年印度為自己得分區爭取到了額外的名額,
FIBA是依規定增加名額給南亞區,其他分區減少名額,依規定、依規定、依規定,完全名正言順
「所以你中華籃協的意思是,必須要永遠給你東亞區4個名額,然後犧牲別的分區實打實打出來的名額,才叫做公平是嗎?」
根據組織架構,各分區名額分配,是由亞洲籃協、以及前屆賽事結果來決定的,
請問東亞籃協有甚麼權力可以決定東亞分區的名額有幾支?
依據慣例,東亞賽區從來未曾用資格賽來決定參賽資格,
為何過去不抗議,等到自己不夠分的時候才驚覺要抗議,那你之前是把香港、澳門、蒙古的權益放哪了?
要爭取資格賽也行啦,怎麼你籃協非得等到8月底才要去詢問賽事章程,不會早半年向東亞籃協建議,並爭取舉辦東亞分區資格賽嗎?
你籃協敢說自己是在2023年8月才知道2022年就已經結束的賽果嗎?
都已經參加了五屆賽事,你籃協敢說不知道在自己所在的分區是用世界排名來決定出賽資格嗎?
你籃協如果連依照規定,2023年東亞區就只有三個名額都不知道,那你8月底才要詢問的後知後覺的表現,我還真的一點都不會感到意外
東亞籃協根本沒「片面」改過任何規則,一切依規定、依慣例,
請問你中華籃協指責東亞籃協的依據在哪裡?它違反哪條規定?它給你套了甚麼小鞋?
它可以明年邀請同區7個會員坐下來討論往後參賽資格的產生方式,
但你中華籃協心裡很清楚,如果中日韓三根大腿年年都參賽,
中華隊有機會能年年靠他們得到第4個額外的分區名額,那爭取資格賽不就擺明脫褲子放屁!
所以你是「真的想要爭取資格賽」?還是為了自己搞不清楚狀況而找藉口來開脫,恐怕中華籃協心知肚明!
以上,邏輯非常清楚,依據的是FIBA的既有規定及賽事章程
如果還有人認為台灣媒體那種潑糞式的抹黑報導是正確的訊息
那只代表兩件事:「要嘛他腦子沒能力思考」,「要嘛他是故意栽贓抹黑」
兩個挑一個承認吧!
mykukoc wrote:
我很佩服這段說明,鉅...(恕刪)
來個同場加映,以下是2019年的新聞
中國強奪我舉辦賽事資格
事實是:
ISU證實,是2019年五月的時候,中華民國冰協自己去函向ISU提出換主辦國的要求哦
然後自由時報報導說,外交部強烈譴責中國蠻橫???
所以是外交部自己搞不清楚狀況,還是自由時報報導假新聞?
就這種明顯不查證的造假新聞,
即使事後查證是錯誤訊息了,也沒打算刪掉,
愚民目的明確!
中華民國體協各種狀況外、荒槍走板
媒體配合各種遮掩兼造謠的報導
綠腦配合煽情演出
組成台灣最日常的風景!
然後有人認為媒體寫的就是正確??呵呵!
Jason kid wrote:
來個同場加映,以下是2019...(恕刪)
三小時前的新聞........好好看看,別再認知失調扯爛污了。
台U16男籃亞錦賽無預警遭除名 姚明決定的!東亞籃協認了不恰當




Red Bull Racing Honda
yuanchih wrote:
三小時前的新聞......(恕刪)
真可悲啊
又是「台媒說」,而台媒說引用的是「籃協說」
呵呵
FIBA在U16章程中寫的很清楚:若因任何因素無法辦理資格賽,參賽資格由各分區會員之國際排名決定
完全依照章程辦事,到了籃協嘴裡就變成「片面」決定
從2009年舉辦U16以來,東亞區從來沒有辦過資格賽,籃協也承認,為何以前不說這個規定有問題,現在名額不夠分了,就說這樣有問題?
去信問亞洲籃協很好阿,相信結果如何,籃協和台媒絕對不敢讓你知道
就是有些人向來不喜歡把規則當一回事,只要規則不體貼自己,就是在搞你!
ISU的新聞就是最佳佐證,抹黑抹成這樣,媒體有認錯?體協有認錯?當然囉,你也絕對不會認錯,認知失調症是很難康復的,呵呵
Jason kid wrote:
真可悲啊又是「台媒說...(恕刪)
原來這籃協理事長是“他“,最近選戰新聞,他的名字如雷貫耳啊。
姚明直接改規則不讓台灣出賽,看來老共還真的是不給藍營面子。

圖片來源
籃球/U16亞青賽參賽受阻 籃協理事長謝典林:姚明出來單挑



Red Bull Racing Honda
yuanchih wrote:
原來這籃協理事長是“...(恕刪)
好好笑哦,到底東亞籃協改了甚麼規則???
既然你非要胡鬧,我就好心教教你:為何媒體報導不可信
台灣媒體製造業的風向路徑大致是這樣
「新聞來源」==>寫文===>除了自家平台發稿,還會發稿至中央社新聞中心===>其他媒體從新聞中心引用===>擴散成為議題
從這條路徑可以很簡單看出來:所有新聞事件的原始來源都很單一,大家都是引用相同來源
「越是無法多方面查證,或是訊息來源越封閉,後面擴散出來的訊息同質性就會越高」
如果政府有心要製造輿論,只需要在源頭控制訊息的露出方式,然後其他媒體配合不進行平衡報導,風向就能簡單形成
而理想的新聞環境是,從源頭就要進行查證才發布,其他媒體引用時必續更進一步進行查證,然後作平衡報導
顯然台灣媒體的環境非常糟糕,因為有「政治正確性需求」,以及「流量需求」,
所以根本不查證,或是即使查證了,也會因為割捨不了流量或是為背後的人服務,而選擇隱藏、模糊焦點、偷換概念來包裝新聞
當然了,我跟某人不一樣,我講話向來都會進行邏輯驗證,以下是示範
很多新聞媒體的標題都說,中華隊被「禁賽」,或是被「除名」
這就是典型的「刻意用包裝後的詞彙描述特定訊息,來轉化本來無立場的主體,使其主體看起來具有立場和目的」
中華隊有被「禁賽」或「除名」嗎?
簡單看訊息的三大要素:主體、原因、結果
【主體】:FIBA亞洲籃協。但媒體刻意不去提唯一能訂立規則的主體才是主要責任者,而是把矛頭指向只能決定辦不辦資格賽的東亞籃協,典型的「主體錯置」
【原因】:依據規則,2023年的東亞分區名額只會有3個。但媒體卻刻意說成,以前都有4個今年卻變成3個,這個說法就結論上而言沒錯,但「以前為什麼有4個?今年又為什麼只剩3個?」的原因卻被刻意誤導,或是故意不寫,導引閱聽人把歸因從「規則」連結到「已經被錯置的主體」
【結果】:中華隊無法參賽。如果看規則,中華隊無法參賽的理由,很單純就是「國際排名不足以爭取到有限的資格」。這點媒體寫只寫結論,然後刻意用上「禁賽、除名」的帶有負面性質的字眼來撰寫,對閱聽人來說,事實就是中華隊無法參賽,媒體用甚麼字眼來形容閱聽人不一定介意,且能影響的只有閱聽人對事件的觀感,而改變不了結果本身,但煽動閱聽人情緒對媒體有流量價值,所以媒體樂意煽動。
基於事實本身,中華隊是因為排名不佳而無法「取得參賽資格」,而「禁賽」這種說法在體育制度而言,本質上是指「原本可以自由參賽,卻因為一些原因而被主辦方禁止參賽」,原因的部分前面就已經被誤導,閱聽人不會去探究「原因是因為中華隊排名不夠」,而是會認為「是因為主體從中作梗」,而主體又被刻意錯置,閱聽人就會以為「本來不該成為責任主體得人,必須在這件事情上負上責任」
「除名」在體育制度的本質上,是指「你永遠不再具備任何賽事的參賽資格」,這在體育制度上是最為嚴重的懲處。很顯然,中華隊根本沒有被「禁賽」,更沒有被「除名」。刻意用這兩個不符合事實的字眼來描述結果,這種新聞唯一目的就是煽動閱聽人情緒,完全拋棄媒體身為第四權的職業道德!
有些新聞標題則更好笑:「台灣隊」被中國從中作梗而禁賽。
這種則是直接植入意識形態,連裝都懶了!中華民國甚麼時候有用過「台灣隊」的名義參與國際賽事??
透過以上包裝,可以在只在「標題刻意聳動,內文卻迴避本該為標題舉證的義務」的情況下,一則新聞從「主體」、「原因」、「結果」全都一片模糊!
當然了,光講理論對有些腦袋不好使的人來說有閱讀障礙
以下示範一下,一個「合格的新聞調查」,最基本應該怎麼做
首先,因為新聞源頭封閉,所有訊息來源只有「籃協自己單方面的說法」,後面被其他媒體引用再多,都不具備「多方查證」的基本要求
所以一個新聞媒體針對這個事件要做得查證,其實非常輕鬆:
第一:去翻FIBA章程,這是公開資料,不需要問任何人都能查到
第二:去問FIBA、東亞籃協、或是其他會員國的籃協,然後與籃協說法做對照
但迄今為止,我沒看到任何一家新聞媒體有去做以上功課
但凡做過這兩個基本功課後,當籃協在避重就輕時,只需要問籃協兩個問題,一篇嚴謹且正確的報導就會出現
問題一:請問籃協知不知道今年東亞區參賽名額只有3個?
如果不知道,表示籃協連規則都沒搞清楚,根本瀆職!
如果知道,表示籃協很清楚,以前是4個今年只有3個,完全是規則使然,而不是其他原因
問題二:請問籃協知不知道東亞賽區的參賽資格由國際排名決定?
如果不知道,那純粹是扯謊,2009年以來,東亞賽區就從來沒有辦過資格賽!如果一定要靠資格賽打進亞錦賽,那中華隊過去是怎麼參加U16的?
如果你本來就知道,那你現在一切對於東亞籃協的指控,都只是在無的放矢、無病呻吟!
與其說你要去爭取從原本就不存在的資格賽以示公平,
更像是當你被民眾發現今年中華隊不夠格參賽後在惱羞成怒
所以籃協的動機,更像是在轉移焦點,避免戰績不佳被國人針對!
從參賽規則上,你本來就不具備參賽資格
從FIBA組織架構上,東亞籃協不具備分配分區名額的權力
從賽事舉辦上,東亞分區本就不存在打資格賽的慣例
東亞籃協沒通知你,你可以說他不尊重你,但它沒有違反任何規定和慣例
甚麼「中國打壓」、「片面決定」、「打壓」的字眼云云,
在賽事規則面前,就只是惱羞成怒後的嘴砲,是毫無價值的垃圾訊息!
有些人拒絕實事求是,非得一直把從源頭就錯誤,然後打量引用的新聞媒體當成有效證據
說到取證這件事,我引用在歐陸系法律上鼎鼎大名的「毒樹果實理論」來類比一下:
「如果種下一顆毒樹,長出來的就會是毒果」,如果取證就已經違法,那後面再多的取證,其所引申出的結論,在法庭上都不該被做為證據
套用在媒體傳播上:如果訊息來源就已經錯誤,後面被引用再多,它都是錯誤的,根本不能成為證據!
當然了,如果是具備求證能力的閱聽眾,即便新聞來源很封閉,
光從「賽事規則」這種公開的資料,就能輕易推敲出新聞媒體在胡亂報導的結論
這麼簡單這能取證的事情,為何就是有人寧願相信錯誤的說法,而不取取證?
那原因只會有兩個:
一,他刻意要抹黑誤導,因為符合他的意識形態
二,他腦袋不好使,沒能力取證,也沒能力做最基本的邏輯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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