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dler1st wrote:
正常的一次的球權。運球是一運二步。
如果你拋遠或丟板再去持球,抓兩次運球也是合理
這樣沒走步!
若球沒在手上,腳步不限。
若球在手上,只要動作流暢,無翻球即可。(例如運球做小碎步是合法的,絕對超過2步,可查影片 stutter step)
FIBA的2017最新走步規則已跟NBA一樣了,像哈登的兩步半或三步上籃,都合法了。
可看一下哈登的換手運球
0'18的過人,走了三步。
5'04的後撤步,也是三步。
但動作都很流暢,現在FIBA也合法了。
影片不給播,只好自行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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