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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運白紙黑字的規定在那裡,所以是誰在打模糊仗


moyhilu wrote:
扯遠了吧 對韓國人印...(恕刪)



你確定

你從媒體上面看的報導
都是公正的?都是事情的真相?


有太多例子證明
媒體早就是社會工具而已
利益對了

可以跟任何政客,企業,團體,結合




30歲之後
就再也不盡信,報章媒體的報導
既然規定早就有
為什麼不"早就"說不行?!
比賽快到前幾個禮拜才說不行
這樣子的操作手法
真的很難看。

tquqt wrote:
既然規定早就有
為什麼不"早就"說不行?!
比賽快到前幾個禮拜才說不行
這樣子的操作手法
真的很難看。


那籃協的人為什麼不早點看到??

還要別人提醒才知道嗎??

tquqt wrote:
既然規定早就有為什麼...(恕刪)



是非不分嗎?


你這種說法


就好像紅燈右轉過去,一轉眼就遇到警察,被攔下來開單… 闖紅燈

然後還在那邊
抱怨說
啊,警察你看到我快右轉的時候,為什麼不站出來一點,讓我可以先看到妳?
或是吹哨阻止我闖紅燈?為什麼要等我衝了,才攔我?


笑死人
交通規則白紙黑字,寫在那
硬要闖關,抱著僥倖心態,賭看看

結果被攔,卻怪對方?


台灣多一點像你一樣的人,不用等韓國人來打壓,早晚自取滅亡
講難聽點,大會可以在不告知你的狀態下在開賽前才告訴你中華隊QD不能上場!!

要抗議,自己去翻翻技術規則吧,看的懂再來爭也不遲
ru282006 wrote:
講難聽點,大會可以在...(恕刪)


Article 50:
“2. Competitors will be eligible if they comply with the following qualifications:

a. That they were born in the country they represent;

b. That they are nationals or citizens of the country they represent and have lived there continuously for a period of not less than three years;

c. That they have become naturalized in the country they represent and have permanent residence there.

3. Competitors born outside Asia cannot be qualified unless they meet conditions in 3 b & c, where applicable.”

有人po的關於歸化的條文
想必你應該研究過了,要不要幫大家解釋一下

我大致看得懂,不過最後那個where applicable 語意不知什麼意思,有沒有英文高手可以釋疑的
我誰呀,我瑪爾Gy耶!

瑪爾Gy wrote:
Article 50...(恕刪)


我英文很不好,我只看的懂什麼住不能少於三年這幾個字

不知道籃協的人看的懂嗎??

如果籃協自己看不懂還要求我去看懂規則幹麻??

瑪爾Gy wrote:
Article 50...(恕刪)
Google翻譯:

第50條:
“2。參賽者將有資格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a. 他們出生在他們所代表的國家;
b. 他們是國民或他們所代表,並不斷在那裡生活了一段時間不少於三年的國家的公民;
c. 他們已經歸化於他們所代表,並有永久居住權的國家。
3。亞洲以外出生的競爭對手,除非他們符合條件,在3個B,C,適用“無法勝任

非亞洲出生的外籍球員, 必須同時滿足b&c, 才符合資格




donny419 wrote:
你確定你從媒體上面看...(恕刪)


球賽轉播一刀未剪 你自己去查吧

講的好像自己看清一切一樣!

moyhilu wrote:
球賽轉播一刀未剪 你...(恕刪)


就是看過
覺得還好

你覺得那一段有爭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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