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是大家說的草莓獸,我還覺得比較好一點
個人意見是,除非交易哈登,不然就轉吧,先不先發不重要
選一個會分享球的隊伍吧
xpuser wrote:
1500萬的林書豪已...(恕刪)
xpuser wrote:
哈登來到火箭被寵 大頭症 私生活又不好
偏偏 林書豪也來 現在看來對林是福還是禍
究竟拿錢重要 還是能打出身價才重要 生涯還很長 別短視近利了
事後諸葛而已 對林卻是深深的教訓
Seventwl wrote:
尼克老闆可以跟進合約的啊,但是他不跟;退一百步講,尼克本來就有先出價的機會,尼克也沒做啊。如果當年林書豪沒有接受火箭合約-->那他可能沒工作了,也不見得會在尼克,不要再寫這種假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