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強調球隊就是團隊
榮譽共享
同樣恥辱也是共享
如果無法讓所有人記取教訓..就達不到處罰的效果
如果只是打架的被處罰
那沒打架的會如何??
打架的被禁賽
沒打架換得了先發或上場的機會
恩...那是會覺得隊友打架是種恥辱行為??
還是覺得終於有上場或先發的機會而竊喜??
而樓主不知是不懂大家一直在講的"團隊精神"為何物??
還是刻意想切割團隊來袒護部份人??
誰知道..
我只看到少數幾個鄉愿想用文字來挑戰規範.挑戰一般社會認知
樓主還刻意抓裁判一句話里的幾個字來做文章
看看各大社群和論壇的輿論風向
就知道幾乎一面倒的支持判決合理適當
不知道樓主是刻意視而不見??
還是別有用心刻意拿幾個聲音.社論來糊弄成好像多數聲音一樣??
誰知道呢....科科
第二點
樓主覺得這只是侷限於打架幾個人的事
對不起...我想打樓主臉了
除了聯盟規範的禁賽之外
樓主難道不知道球隊發生醜聞.打架等事情如果嚴重到損害校譽
學校是會勒令廢社.解散球隊的??
難道樓主又要發一篇"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全部廢社解散球隊,這樣對嗎?"
當年中信鯨因為黑米事件而解散球隊??
請問樓主當時可有跳出為那些沒有打假球的球隊贊聲??
如果有...你再出來大聲喊裁判不對!!UBA不對!!
如果沒有....你的立場在哪里??
在我看來...只是一股感情用事的鄉愿而已
為義守請命
在反覆看了好幾次,師大與義守那場所謂「鬥毆」的視頻重播後,再看看禁賽的處份程度。我不禁要問一句:這真算是鬥毆嗎?尤其是,義守大學的部份。
在事件發生、並判決後,我打電話給小娟,她問我看了視頻沒?我說看了。她又問我:「你有看到義守的球員打人嗎?」我說,我看到義守的球員在推人,還有從後面抱住師大球員的動作。小娟說,推人是實,但這算是鬥毆嗎?
我就默然了。
現在這問題的焦點在於:當天到底構不構成所謂的「鬥毆」?他們是抄傢伙了還是掄拳頭了?是誰在打誰?誰被打了?打到什麼程度?這都要算清楚。我向很多當天在場的記者問,對這件事的看法是什麼?他們大多數都認為,UBA罰得太重,但是沒有辦法。對於UBA那條對於球員禁賽的罰則,但是為了警惕球員,所以從嚴辦理也可以理解。不過,事後雙方都表現出非常大的悔過態度,尤其是義守大學。大學不也是教育的學府嗎?我真的懷疑有些人是不是覺得他們出事就重罰到死最好?我可以理解,有些媒體或球迷追殺到底的心理,但是,你們真的了解這也是一種傷害嗎?尤其是,並未參與其中的球員、甚至將來要加入的學弟們。
現在UBA認定,你推人也算是鬥毆,因此做出了這個判決。退一步想,只剩下一個法子:訴訟。
訴訟?對。我不是開玩笑,而且很支持這個做法。訴訟的目的,就是要挑戰大專體總這條規定,以及對這個案例的認定,是否有所偏差,這是沒辦法中的辦法。現在讓民代、立委去搓,我看對想揚刀立威的大專體總也沒有用,只有訴訟,讓法院認定禁賽如此嚴厲是不合理的,這也是公民的權利。這麼做的目的,並不是讓UBA難堪,更不是讓整個籃壇蒙羞,而是基於對謝玉娟多年苦心經營基層籃球的用心一個最大的肯定,她覺得很冤,為了和諧只能含淚接受。
她為她的球員做了多少事,為台灣籃球做了多少事,不必我一一述說,有的我知道的,還有更多我不知道的事,許多坐在廟堂之上的「老師」們,你們自己都該汗顏。一個弱女子,扛起台灣南部籃球這麼多工作,我不想看見她為了這種鳥事心力交瘁,被社會認定她一手建立起的義守大學男籃隊是個會在場上「鬥毆」的球隊,這對義守不公平,更對謝玉娟不公平。我不管受到多少媒體或球迷的非議,我也要這麼說:請給義守與謝玉娟一個公平的對待!
會不會提起訴訟,決定權在義守與師大兩所學校身上,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採取這個途徑。如果法院的認定這就是鬥毆,那沒話好說,該禁賽就禁賽;而如果法院不認為是鬥毆,那麼大專體總,是否可以收回原來的裁定、斟酌處理呢?
http://www.roundballcity.com/blogs/blog/archive/2014/02/25/_BA70A97F885BCB8A7D54_.aspx
看到事件發生後,兩隊教練對於學生教育的方式及學生本身的認知的差異...是如何大家有看轉播的都看的出來。UBA也看了好幾年,近幾年台師大明星球員較多實力也較強,不可否認他們看起來真的就屌屌的,比較起來HBL的球員每次罰球時都會跟裁判敬禮那種態度與精神真的好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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