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枝夭夭 wrote:
還蠻想知道這位大大在哪家工作的...以後有什麼法律需求就避開那家好了
桃大這話說得就太重了,
大家只是意見不同,
切磋一下,
不要傷和氣是比較好的
桃枝夭夭 wrote:
我說的意思本來就是名人都希望在官司開始前就談和解!!
和解絕對在官司之前就已經開始談了...但是女方為了拿到更多的和解金
女方為何避開會直接影響民事判決的刑事訴訟而直接就民事攻防...意圖一整個明顯!
桃枝夭夭 wrote:
就算有什麼和解金或是賠償金也會所剩無幾...甚至可能說是一毛都要不到!
迴避刑事而進入民事程序...是利用了民事官司程序開始後依然可以進行和解的動作
在官司攻防間威嚇並要脅對方增加和解的金額
桃枝夭夭 wrote:
然而~你真的認為這名丹佛大學教授的意思就是你說得這樣?
TopYoung wrote:
哪邊沒有?
科比性侵细节曝光
事发当晚的一些细节也被披露。检方提到,科比之前曾同这名女服务员调过情;当她来到他的房间后,两人开始亲吻,科比随即对女方身体上下摸索,而女方至少说了两次“不”;科比拦住了她的去路,将其压在一张椅子上,用手围着她的脖子,原告律师认为这是在暗示若女方不从,则科比可能会勒死她。
TopYoung wrote:
科比·布莱恩特则对其行为表示了悔意,他流着泪承认和这名女服务员曾有过性行为,而他原以为对方出于自愿,现在才知道她对此事的看法。他已经向对方提交了一份书面道歉。
喔喔~~道歉惹
Schindler wrote:
我覺得還是沒有吧?!
檢方說的是檢方說的,
法官也沒有說就是這樣
道歉有代表什麼嗎?
Schindler wrote:
(你自己要讓人誤會是兩廂情願,妳後來說不是,就道義上道歉意思一下囉! 這也不代表示性侵吧?!又不是明知對方不要還硬上)
TopYoung wrote:
伊格尔县警方宣称,在询问当事人和审查物证之后,调查人员和当地检察官一致认为已经有充足的证据指控科比犯有性侵重罪。但检察官提到,他当时并没有做出起诉决定,事实上是警局不按常规出牌,径直向法院申请了逮捕令;不过,检察官也指出警局治安官并没有违法,并支持他的这一决定;因为法官看了证词之后,也觉得有充分理由逮捕科比。
TopYoung wrote:
科比之后向Faber去信道歉,提到他当时本以为女方是自愿的,现在才知道她的感受,他表示十分后悔。
TopYoung wrote:
尽管检方在2004年因Faber拒绝进一步作证,而宣布撤回起诉 (点此查看报道);然而科比的公众形象已因此大受影响,他与麦当劳和能多益(Nutella)的代言合同亦告终止。
尽管检方已将刑事起诉撤回,原告的民事起诉依然保留,她指控科比的性侵对其造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损害,要求赔偿损失;而原告此前在刑事案中所作证词,将继续被用于民事一案的证据。
Schindler wrote:
這樣是不是可以說明為甚麼原告只願在民事案件中作證,
卻不願在刑事案件中作證?
Schindler wrote:
但以我國的法律來說,
在刑事訴訟當中,才會發生偽證罪,
但在民事訴訟當中,是沒有偽證罪的問題,
這樣是不是可以說明為甚麼原告只願在民事案件中作證,
卻不願在刑事案件中作證?
TopYoung wrote:
尽管检方已将刑事起诉撤回,原告的民事起诉依然保留,她指控科比的性侵对其造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损害,要求赔偿损失;而原告此前在刑事案中所作证词,将继续被用于民事一案的证据。
刑事已經作證過了,是把證詞繼續拿來民事用
你是不是沒看懂啊,講的完全不一樣...
刑事撤回是因為"法庭出于失误,将这名女子的姓名公布在网上,并将她的病史透露给了律师;原告因此收到了多起威胁,媒体也对她的私生活进行了无情的追踪报道;这一切可能正是原告决定撤回起诉的原因。"
這不是在正反辯論好嗎?
看證據說話
你有種為反對而反對的感覺(不過答的還行,差點給你虎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