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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KOBE,Lebron是一個比較優秀的籃球員


桃枝夭夭 wrote: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你看過哪個仙人跳的會說自己是兩廂情願的??


為啥 湖人的nick young 被告強暴就不用settle啊

Nick Young迷姦案最新動態:基因不符
http://voice.hupu.com/nba/1516042.html
今年5月份的時候,有一位女子曾狀告Nick Young,當時她聲稱Nick Young迷姦了自己。
早些時候,TMZ方面撰文表示,Nick Young的這個案子可能會有結果了,因為通過DNA比對
,Nick Young的DNA和警方在該女子身上提取的DNA並不一致。
在Nick Young提供的一份法律檔中,他表示缺乏DNA證據應該足以解除那位女子的性暴力
指控,他還聲稱該女子只是為了得到錢。
在該女子向警方報案的時候,儘管她描述得很大膽(聲稱Nick Young強暴了自己的前後庭)
,但警方對該女子所陳述的事實感覺有很多疑點,不過後者還是提交了民事訴訟。
據悉,Nick Young目前已經邀請律師去撤銷這個案子。
準備證明清白了?


桃枝夭夭 wrote:
就是等到最後確定Kobe不會在和解金上做出讓步了才同意最後Kobe方提出的價碼


原來一般人被告強暴會和解(筆記)

沒有做的事也要去和解 顆顆

NBA這麼多人去亂搞,就只有某位仁兄被告到逼和解...
TopYoung wrote:
為啥 湖人的nick...(恕刪)

尼克羊那個是他真的沒和女生發生關係

而Kobe是事實已經有發生關係...但是需要做當事人行為意思的判斷攻防!

其實一開始女方刑事庭不出面就大概知道那是仙人跳了

民事和解的話一般人不見得!

但是很有錢的名人就會如此...因為他們沒空也懶得跑法院

而且和解金對他們來說九牛一毛...我想尼克羊還沒有那麼闊氣到能一次掏個幾百萬出來吧!

NBA那麼多人亂搞...你又知道有多少還沒告就先私下和解的?

Kobe那龜毛個性我是真的會猜他是因為不想私下和解才會被搞上法院

桃枝夭夭 wrote:
一般人不見得!
但是很有錢的名人就會如此...因為他們沒空也懶得跑法院


kobe跑了很多次法院喔 你是有沒有認真看啊


桃枝夭夭 wrote:
NBA那麼多人亂搞...你又知道有多少還沒告就先私下和解的?


至少沒看到有人搞到上法院和解

聯盟第一人不是嗎

TopYoung wrote:
請問閣下在哪間事務所...(恕刪)

這位大哥有從政的潛力,有沒有考慮轉換跑道阿?
TopYoung wrote:
kobe跑了很多次法院喔 你是有沒有認真看啊


阿就女生一直不答應和解條件啊!

那當然就要被傳喚去和解庭...

那也不是說Kobe不想去就能不去的好嘛!!

一直不去是會被陰的耶

你法律常識是真的要好好的加強一下


至於你要說他在這方面是聯盟第一人我倒是沒什麼意見

反正人要在江湖走跳會發生什麼事只是早晚和運氣的問題

但是如果法院沒正式宣判...有和解是不代表有強暴喔!
Jason kid wrote:
會提這個點,主要是要...(恕刪)


就如樓上講的,是民事和解,而非無罪

前NFL明星球員 O.J.Simpson 犯下殺前妻及其男友

然後在全明星級的律師陣容下成功躲過刑責,但民事判賠六千萬美金

因為美國刑事定罪要求的證據比民事高,所以會有刑事沒事,民事賠償的情況

不過後來是服務生撤銷告訴,Kobe賠償兩百萬美金結束這件事就是了


不過Kobe如果真的是清白的,他怎麼不告誣告?這件事對Kobe的形象影響那麼大

還害Kobe被史騰拋棄,不告誣告,反而賠償?



有人解讀為仙人跳,有人解讀為強姦,這件事要問當事人才知道,所以就當作是仙人跳吧


NBA球星出軌的機率非常大,但不代表Kobe出軌就是沒錯的


也是因為出軌 → 被仙人跳 → 被告性侵 → 形象破滅 → 被史騰丟棄

所以只能說這是他自己造成的,而不是別人害她的


-

以NBA球星而言最想要的就是冠軍戒指了

Kobe吹密是在有三枚冠軍戒指的情況下,LeBron轉隊是在打拼七年無戒指的情況下

一個是沒戒指想要戒指,一個是有三個想要更多的戒指,

不懂能夠合理化吹密,卻酸LeBron抱腿的人在想什麼?

不否認騎士很努力的幫LeBron打造最佳陣容,但是因為克城太小了,努力了成效還是有限

湖人不要說三巨頭了,四巨頭五巨頭都弄出來過,這就是大城市跟小城市的差別



如果不是吹密導致PG來,怎麼會三年都沒有補強

一吹密不到一年Pau Gasol就來了?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Kobe行使霸王條款留湖人啦

可能是因為很難找到像湖人這種大城市大市場的球隊吧

就像今年Melo一直說要轉隊,最終還是留在尼克拿一樣



LeBron自帶的地下GM屬性也是今年才有的事,去年他找人根本沒人想鳥他

無冠無人聞,詹姆士曾找不到幫手

為了得到這種屬性,他所得到的批評也不少不是嗎?

講的好像他這種屬性是運氣得到的?





DSYMSN wrote:
KOBE身為男人
勇於面對而且肯承受失敗
值得欣賞
LBJ輸了就轉隊 碰到就假摔 關鍵就神隱
真的很難讓人欣賞啦


這幾句話, 真是中肯啊 !!!!!
----- whitefox (^_^)y ----------

讓星落飛會兒 wrote:
就如樓上講的,是民事和解,而非無罪
前NFL明星球員 O.J.Simpson 犯下殺前妻及其男友
然後在全明星級的律師陣容下成功躲過刑責,但民事判賠六千萬美金
因為美國刑事定罪要求的證據比民事高,所以會有刑事沒事,民事賠償的情況
不過後來是服務生撤銷告訴,Kobe賠償兩百萬美金結束這件事就是了
不過Kobe如果真的是清白的,他怎麼不告誣告?這件事對Kobe的形象影響那麼大


我popo美國法學教授的結論喔

請一堆路人法學常識的就別亂啦

丹佛大学(University of Denver)的一名法学教授曾预言本案终将和解,指出“倘若科比签一张支票就可以结束这一切,那么原告何必甘冒败诉的风险继续诉讼呢?”

波士顿新英格兰法学院的一名教授反对原告当初退出刑事诉讼的做法,称即使对方支付不论多少民事赔偿,她也不应当放弃刑事指控,这绝不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

桃枝夭夭 wrote:
阿就女生一直不答應和解條件啊!
那當然就要被傳喚去和解庭...


你搞清楚一下羅輯好嗎...

每次都把話反過來解釋

是怕上法院-->先去和解

這案子是都上了法院,你才說"但是很有錢的名人就會如此...因為他們沒空也懶得跑法院"

以你這種講法跟我們法務長(美國律師)報告,大概被電暴了吧

不太適合跟人談legal 加油好嗎?



桃枝夭夭 wrote:
你法律常識是真的要好好的加強一下


我們legal center底下的都不是法律常識,是路人才會用法律常識在說嘴

今年處理的warning letter 大概比你看的NBA還多吧...

桃枝夭夭 wrote:
但是如果法院沒正式宣判...有和解是不代表有強暴喔!


閣下的見解比法學教授還厲害 佩服佩服 連case都不用study的

丹佛大学(University of Denver)的一名法学教授曾预言本案终将和解,指出“倘若科比签一张支票就可以结束这一切,那么原告何必甘冒败诉的风险继续诉讼呢?”
TopYoung wrote:
你搞清楚一下羅輯好嗎...
丹佛大学(University of Denver)的一名法学教授曾预言本案终将和解,指出“倘若科比签一张支票就可以结束这一切,那么原告何必甘冒败诉的风险继续诉讼呢?”

我說的意思本來就是名人都希望在官司開始前就談和解!!

和解絕對在官司之前就已經開始談了...但是女方為了拿到更多的和解金

女方為何避開會直接影響民事判決的刑事訴訟而直接就民事攻防...意圖一整個明顯!

如果Kobe在刑事官司贏了...女方在民事官司上就處於之絕對劣勢...

就算有什麼和解金或是賠償金也會所剩無幾...甚至可能說是一毛都要不到!

迴避刑事而進入民事程序...是利用了民事官司程序開始後依然可以進行和解的動作

在官司攻防間威嚇並要脅對方增加和解的金額

這是民事官司中常見的手法...什麼邏輯...自己邏輯能力看不懂別人在說什麼就承認

別老是要別人跟你解釋!

原來這樣的水準就能在法律中心工作啊....嘖嘖嘖

會不會被電不是你說了算...

你要不要先去問你們法務長民事官司的處理程序好嗎?

為了拿到更多的錢...就是這樣!

然而~你真的認為這名丹佛大學教授的意思就是你說得這樣?

你需要找的不僅僅是公民老師...還需要加上國文老師了

最後還是一句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就這樣...和你沒什麼好談的...你開心你的LBJ世界第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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