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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全部禁賽一年,這樣對嗎?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很合理阿~~~
若是覺得規範不妥,應該早就要拿出來討論,而不是等發生後再說那說這太嚴重的
規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照著規範走就對了
不要坳
義守禁賽一年是對的

台師大一年就不對了

看看等待裁判判決的時候兩隊球員的態度

一隊立正站好聽教練講話

一隊嘻嘻哈哈覺得沒什麼

台師大應該廢掉籃球隊才對

哈哈哈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老花農 wrote:
我不覺得臉會痛。

一開始從新聞上看到打架的狀況發處罰的方法,我當時就認為罰的太重,太不合理。今天又看了一篇文章:UBA執法英雄?酷吏殺手?角色錯亂的裁判 回天無力的孤臣。更證實了我自己的看法,所以我才會提出這篇。

縱使現在在這裏被完封、沒看到一個人支持我的論點,我也不會覺得太難過,一則大家包含我又不是受到不合理化處罰的人,二則我和被處罰的人及學校沒關係。 我只是覺得這樣處罰太重、不合理、應該要改而已。

只有等待有天UBA相關單位的人想通了,開始修改處罰的內容,讓處罰更合理,那就是證明有我這種人的想法是對的時候,只是不知那一年UBA有權修改處罰規則的人,會承認當年的決定不合理,而去修改處罰規則,讓處罰規則更合理。

我想你搞錯爭論的重點了,是不是被判的太重,重點是在於,這到底算不算鬥毆??

台師大的球員對義守球員出拳,然後發生了相互推擠,被打的一隊反擊的方式算是正當防衛,還是互毆?

但是很明顯從影片中可以看出來,兩隊鎖喉,出腿,出拳等等的暴力行為都有了,這是明顯的兩隊2人以上的互毆了..

既然是互毆,有清清楚楚的規定放在那邊,沒有什麼判太重的疑慮。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每個人做事只想到自己,哪我們的以後還有希望嗎?沒錯,自己的錯自己要承擔,但如果因為自己的衝動,影響到去多數人,這不嚴重嗎?如果打人的球員以後進了社會上的公司,因為理念跟上司不合,那是不是也可以動手?反正大不了辭職啊,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應該被譴責。
學生球員簽約未告知而參加比賽導致全隊被禁賽
棒球隊的總人數還比籃球隊多咧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十人全部禁賽一年,這樣對嗎?

完全合理 ~
不然我培養殺手就好了 ~ 殺手一上去看到對方主力就先歐打 ~ 但這樣最後會變成拳擊賽 ~ 因為大家都這樣做~

Fiston wrote:
如果是罰個人的話
那我只要派個板凳挑釁、追打對方主力球員就好了...(恕刪)

這絕對是個大漏洞!!再者.學生體育提倡的不是如何靠這項專長謀生.
而是注重在品德教育的修養.學生有沒有比賽打.不是重點.這次重點是告訴學生......不能這樣打球!!

老花農 wrote:
幾人犯錯,兩校兩隊幾...(恕刪)


判的重,有人出來說;

判的輕,也有人出來說。

至於孰重、孰輕,要以誰的標準當標準呢?!

這就不用argue了。

覆巢之下無完卵,

從板凳衝上去那一秒開始,

就應該要知道麻煩大了。

還有,禁賽不是世界末日,

如果喜歡籃球,不彷藉此

好好的想一想,什麼叫做籃球。

籃球場很多,不是只有UBA才有籃球場!

NCAA的球場更好,不是嗎?

這就是人生,沒有挫折就不懂得變通,

沒有變通,就沒有改變。

這世界上不懂得改變的人,永遠只是雜魚。

只有雜魚才會擔心沒有舞台〜

不要去在意有沒有舞台,

先照照鏡子、掂掂自己是不是雜魚〜

linwei6091 wrote:
這起事件發生之後,各界聲浪不斷,本人亦不斷地自省,若有欠周延之處必定檢討改進。
...(恕刪)


這裁判自己都說...........

可見不只小老頭我覺得判決有問題。

小老頭當然認為該處罰當然要處罰,只是處罰的輕重及範圍甚至程序都應該要檢討,看有否須要修正的
雖然台師大的球員未來不一定當老師,但身為全台第一教育體系學府的籃球隊職員,在全國現場轉撥的比賽幹出這些事,連未登錄球員都可以進場打架,事後還有說有笑,真是丟臉。
建議所有甲一級的校務單位,要慎選新進球員、領隊、教練,甚至要有退場機制,未來籃球風氣才有機會導正,以台師大而言,可以看出不是壓不住這些球員,就是教練也認同這批球員打球的態度,教練也喜歡動手。
有種就學以前春雄哥,直接追著小賓賓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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