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對台灣職業籃球賽構想的規劃
純粹只是自己的想法
歡迎大家提出自己的看法見解討論

1.建立分區主客場制度與球隊數量
規劃大約10支球隊,以地方縣市為首,例如"桃園樸園建築"則"桃園市"即為樸園建築的主場(球館),當外縣市球隊來就是(客場球隊),再來分"南""北"區"主客場"的制度就跟美國NBA職籃一樣,例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花蓮縣、台中市為"北區球隊";然後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市、澎湖縣為"南區球隊"(以上假設),然後各個球隊都會有一個核心的概念,地方民眾也可以有支持的球隊。
2.賽制的安排規劃
假設10支球隊,每一隊交手5次,扣除自己球隊等於對上其他9支球隊各打5場,也就是9x5=45 45場常規賽,為何選5場?因為5場一定會有勝負,這個勝負差當球隊戰績相同時,也可以當作一個名次的比較;然後規劃每年常規賽開始前,安排5場熱身賽,熱身賽可以安排跟各大專院校籃球隊交流,或著是別國的職業球隊交流都很不錯,這樣全年度的常規賽+熱身賽合計總共 50場比賽。
3.季後賽的制度
10支球隊分南北區分別取戰績最好的2名進入"季後賽",然後先分區決賽後再進入最後的總決賽,季後賽為7戰4勝制,按照常規賽戰績決定主客場數。
4.球賽制度、時間、票價
改為職業賽每場48分鐘,分四節,犯規數6次;大約都仿效美國職籃NBA的方式,從每年的10月中旬開始進行熱身賽,11月初開始進行常規賽,隔年農曆春節為切點(明星賽大約安排在此時間上下),季後賽大約訂在4月初舉行,選秀大會約略7月初舉行(學生畢業潮),至於票價的部分,可以採用平日、假日以及座位遠近區分,例如平日禮拜一到禮拜四,可能貴賓席(球員休息以後方位置500)、2樓看台250、3樓150,假日貴賓席800、2樓350、3樓200(相關價錢有賴專業人事規劃,只是提出構想而已

5.選秀制度
分2輪,1輪10人,總共20人,參與選秀球員限定為本國籍球員,首輪前3名依序為狀元、榜眼、探花,第1輪內選中的球員概略可稱"樂透區新秀",參選資格限制,必須至少讀滿大學2年(保障UBA賽事)或是選秀當日年滿20歲可參加選秀,一生只能參加一次選秀,如果沒選中,之後只能以球團意願以球員底薪簽約,選中球員會有基本球隊合約,另外洋將、華裔球員的部分不必經由選秀(需年滿20歲),由各球團自行招攬。
6.球隊球員數量、合約等
1支球隊球員合計共30人,5名練(見)習生(沒有保障合約),25名正式球員(有保障合約),常規賽每場可登錄15名球員,季後賽每一階段可登錄12名球員(可替換),每隊可有洋將2名、華裔球員1名,洋將2人身高必須相差10公分以上限制(以避免有的球隊選2個都很高的中鋒或2個速度快的後衛,以此平衡),華裔球員則完全不受限制;3名外援可同時上場。
7.交易
每年12月開放球團間交易球員到明星賽完隔一週為交易截止日,明星賽投票日截止為明星賽開始前2個禮拜,球員雖被交易但不影響票數(票數跟著球員),如被交易到跨區票數也是跟著,交易內容可以是球員、選秀權、現金、合約轉讓等等。
8.球團主場活動贊助
仿效NBA,主場球隊創造屬於自己的球隊風格或場館特色,例如來到花蓮縣主場比賽,花蓮縣名產番薯很有名,創造出屬於非常有特色的番薯大型人玩偶在客隊球員罰球投籃時,站在藍架後方舞動干擾罰球(類似NBA灰狼的狼嚎之聲),各比賽每節休息時間都有類似好玩的活動炒熱氣氛,推出相關的周邊紀念商品票卡等等。
有沒有心的問題,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台灣籃球職業化 起飛!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