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使用車頂框(籃),每次露營的時候就把2個大裝備袋丟上去再捆綁起來固定,感覺挺方便的。不過,每次走高速公路時都會毛毛的怕被警察攔下來,因為記得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一條是寫:「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罰緩」。我的裝備袋只有綁帶子固定,沒有再加一層雨布(帆布)覆蓋,不知道有沒有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