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obile01的露友好,我的工作是台北捷運公司車站值班站長
由於這個月輪到我做親民愛民的活動-里民參訪捷運站,
是故想到把這件好康的事情告知Mobile01的露友們,
基本上10人以上即可成行,參觀我工作的地方-捷運忠孝新生站
行程結束後會發放免費搭乘券每人一張(大人及超過115cm以上並滿6歲之小朋友)
下次若有露友要騎自行帶"攜車袋",就可以免費搭乘捷運一次,距離不限哦!
若是要在假日牽自行車進站者(無攜車袋),那就不能用這張免費搭乘券哦!
日期為3月29日(星期六)
時間為13:00~14:00,表定行程1個小時(但實際不到一個小時,或許20分鐘即可搞定),
行程為參觀板南線忠孝新生站(售票機,閘門,消防設施等),若時間夠,
也可以帶大家去看南港站的幾米畫作哦!
也歡迎帶小朋友一齊參觀車站,忠孝新生站假日可以攜帶腳踏車進出站哦!
附近有光華電腦商場,還有華山藝文特區(全家出遊的好地方)
建議車站參訪完後,可以帶一家人去華山藝文特區逛逛!
車站參訪主要是讓大家認識捷運車站,以及搭乘捷運應該注意的一些事情,
也歡迎參觀的露友提出各項有關捷運的問題?我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告訴大家,
希望參觀的小朋友能幫我們把搭乘捷運所必須注意的事項熟記,當個種子小教官,
回到學校後再把這些知識告訴同學;當個捷運小達人哦!
預計當日中午12:50分在忠孝新生站(板南線的哦)一二號出口這邊的車站詢問處集合
我會帶領大家參觀,要參加的人請登記,我會PM給您我的行動及名字,
屆時再請大家到站後跟我連絡
報名截止日為3月25日,若25日前報名人數未及10人則取消活動!
謝謝大家!
Sam
(01~10)
Sam
(11~20)
以此類推
PS:若有捷運公司相關問題也可以詢問我,我會很樂意幫大家找答案的!還有.....捷運局跟捷運公司是
不一樣的單位,捷運局是台北市政府轄下的市政單位;車站都是捷運局蓋好後,移交給捷運公司管理;
因為很多人都會問"你們捷運局怎樣怎樣...";其實應該問"你們捷運公司..."^^
arepunto wrote:
各位mobile01..若有捷運公司相關問題也可以詢問我,我會很樂意幫大家找答案的.(恕刪)
蛙,版主太讓人感動了。
我問先
捷運公司管轄的空地包括站體內等可以舉辦露營活動嗎?(露友喜歡到野外的樹木叢林露營,我這想法是在水泥叢林內露營.....當然不是大型災難發生後的這種露營而是把露友在野外樹木叢林露營的那種快樂痛快的氛圍直接貼在水泥叢林內展現出來)
另:提個攝影版的問題 文湖線的車頭或車尾玻璃上可以讓人貼多少個[運動攝影機]或[行車紀錄器]在玻璃上讓人錄影。
前天下午休假跑去測試,值班車長不錯的給我貼一台。回家後想當個利用大眾捷運系統的市民來看看台北市,希望還沒被地震或戰火蹂躪的台北市多多紀錄一些影像。因此想貼六台拍台北天空、車軌、....如果可以還想貼一台對著車內(這問題有個資問題如果有違法問題請自動忽略)
我想當市民的那種攝影,不是貴公司的攝影申請規定的那種...

arepunto wrote:
基本上10人以上即可成行,參觀我工作的地方-捷運忠孝新生站
行程結束後會發放免費搭乘券每人一張(大人及超過115cm以上並滿6歲之小朋友)
下次若有露友要騎自行帶"攜車袋",就可以免費搭乘捷運一次,距離不限哦!
若是要在假日牽自行車進站者(無攜車袋),那就不能用這張免費搭乘券哦!
真是不錯的活動~~
chin11072002 wrote:
蛙,版主太讓人感動了...(恕刪)
首先先說明一下,我就我自己所認知的部份做回覆,不一定是對的,因為您說的是涉及到大眾捷運法
法令條文其實怎麼解釋,怎麼認定,我想很多人都會有不同見解!就像公司對違規旅客開出行政裁處書
或是違約金,有些旅客不服會上訴,可以寫訴願書,由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的委員開會決定是否可以撤銷
一.車站路權範圍內露營部份:
依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3項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1~12省略
13.未經許可在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設攤、搭棚架或擺設筵席。
14省略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其離開站、
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票款,不予退還。
所以基本上是不能露營的(個人覺得算是屬於搭棚架之類了),要申請的話恐怕也行不通,因為考量到
附近居民可能會抗議(怕晚上吵,製造垃圾,破壞草皮...等一堆理由)
二.攝影及架設行車紀錄器部份:
依據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壹、 一般規定
第七項
在捷運範圍內為下列行為,應向本公司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
一~二,四~七省略
(三)於車站或車廂內,照相、拍攝或攝影,而妨礙他人或系統安全之虞者。
這個我想也行不通,因為不管是架設在車廂內(會妨礙他人)或外(有可能掉落軌道造成系統安全)
都是有可能造成問題的,其實大體來說,若大眾覺得這行為不會影響到旅客,才比較有可能討論
可行性,以捷運公司每天要收到上百封投訴書,意見表來說...連一些小毛病都會被檢討,
我想大大這想法應該是不可行. (不過個人覺得您提的問題很特別,蠻有趣的)
另外您說的那個車長,我想最好就當沒這回事,否則她或他的一份好心可能會因你的讚揚而得到
懲處,因為若您是手持行車紀錄器或拿個小小三角架在車廂內對外拍,這是符合規定,但若貼在
玻璃上就有安全上或妨礙他人的疑慮(一定會有旅客說妨礙到他視線,最重要的是,若您可以這樣做
那表示所有人都可以,到時候不就車廂上一堆行車紀錄器,呵...)
在車站值班時,有時候旅客會違反一些規定,但因為是服務業,有時會有站務人員特別通融給旅客
方便,但旅客通常會抓這個小毛病,到其他車站時會說我在某某站就可以,為什麼你這站不行,
結果一查出來,原先通融給方便的站務人員因此受懲處,這是為何我剛說"沒當這回事"的原因...^^
以上是個人見解,其實公司業務很多,若您還有其他比較特別的問題想說了教,可以打公司
客服專線02-218-12345,打給公司客服(號稱沒有"克服"不了的問題),客服人員會將問題發至
相關單位請求答案再回覆你,謝謝您哦!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
pptlin wrote:
里民參訪捷運站.這是...(恕刪)
基本上每一站都會啊,但是一般大都是找學校單位(小學三年級以上)來車站參訪,
若你覺得想認識了解一下你們附近的捷運車站,可以找車站站務人員詢問,
你可以說我們想參觀捷運車站,人數幾位,請問你們可以按排嗎?
因為辦參訪,一來是固定的車站行程(每幾個月就要辦一次),二來辦參訪可以幫站務人員加分
車站站務人員平常在車站執勤時都很忙(至少在我服務的板南線而已),上班時根本離不開車站
所以也沒什麼機會去什麼學校或里長處邀請參訪,所以您若願意主動申請參訪,
我想車站的站務人員都會很樂意幫您們安排的!
至於深入地底?呵...可能沒辦法去參觀軌道或機房部份,一來安全考量,二來裏頭較髒(風壓大,
地上都會積灰塵),主要還是參觀車站公共區的設施,謝謝!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
壺裡糊塗 wrote:
沒事、最近剛完成一個...(恕刪)
呵,謝謝您哦!我的確需要晴天,去年到現在露營四次,有三次下雨!
其實台北捷運公司現在跟以前差很多了,聽說以前待車站很好混,
現在什麼都要講工作說明書,SOP,連一堆表格文入都要按照ISO來說...
出事情時上頭長官就會調DVR,看站長處理事情時有沒有按照工作說明書上的SOP來走
這時有些長官都會變成事後諸葛,告訴你當時為什麼不這麼做,不那麼處理?
忠孝新生站保全站月台執勤很辛苦,因為月台很小(不像市政府站那麼大),轉乘的旅客又很多,
早晚尖峰時月台總是一大堆人趕著上下車,但行控必須控制行車班距,否則延誤會影響更多旅客
所以行控要求車站要積極擋人(離站警音響起就要擋住不讓旅客上車,以免旅客一直塞在月台門
及車門間造成無法關門而延誤),但旅客又會抱怨為何不讓他們上車(因為他,她趕時間);
稍有不慎就要被投訴,一投訴車站就要去調DVR,問當事人,加上旅客有時也不會寫清幾點幾分發生的
所以每次遇投訴,光調閱DVR,問當事人,寫回覆,就要花掉很多時間.
我曾經一天上班8小時寫過3份報告(旅客受傷,性騷擾,尾隨逃票),光寫報告就要一半的時間,
離題了,不好意思,總之,車站保全跟清潔人員都是很辛苦的,希望大家有機會能說聲"謝謝"
我想他們會更樂意為大眾服務的!謝謝您哦!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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