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了各位大大在火熱的討論如何避免營繩不會絆倒人
讓我想到 如果真的絆倒人 受傷了 那是否會構成傷害罪
法規裡有提到 : 沒有明顯的警示或標示 使人受傷或死亡 在法條裡是會吃上官司跟賠償
不知道有沒有懂法規的專業人士可以幫忙解惑
其實,動機及善意要先擺在前頭,這樣應該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困擾。
這不是天真的想法,人的心總是有善良與邪惡的一面,你用善良去待人,別人大都會同樣態度回應你。
例如紮營時就先設想到可能發生的危險,盡量避免可能會經過的通路有非常多的營釘營繩,
紮營時考慮到自己也要考慮到別人,尤其是常常隔壁就是來了一群很調皮的小孩,這也不是他的錯。
公共區域就是這樣大家都有權利奔跑行走。偏偏常常都發生在公私領域交界的模糊地帶。
再者,當事情發生時就先主動關心受傷的當事人,打從心底發出善意並充分表現出來,且充分展現誠意如何將事情解決。敦親睦鄰或是發出善意其實在進入營地時就可以做了,
重點是要打從心底,所以來到營地你要先有快樂的心,才會主動跟人家打招呼或是互動,而且有時候吃一點虧並不是被別人占便宜。譬如常聽到隔壁營位有人說鹽不夠了、醬油忘了帶等等,你就主動伸出援手,
有時借了之後對方很不巧就將你的鹽、醬油用完了,那請換一個心態,反正就不要吃那麼鹹麻,大不了一餐而已,如果你連這樣都無法忍受憋在心裡,很多時候衝突會在下一個事件發生。如果你覺得這樣好像很笨,凡事計較,那通常別人一發生事情也不會太禮遇你也會跟你計較。
我想如果對方有很烈的小孩(通常會有),若你充分展現好鄰居的善意,一般他們也不太會得理不饒人。大家出來玩嘛。
重點是如果偏偏就是遇到得理不饒人的傢伙(現代的社會也不少),萬一因自己的關係發生重大的傷害(其實任何公共區域都可能發生),建議可以先進一步保護自己。
例如一群小孩在你的營帳附近很烈的玩耍,就先拍拍照像是在留念般存證,可以當作未來必要之用。
甚至錄影一下。現在手機不是很方便嗎?這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前提是你不要在通路上佈滿蜘蛛網,到時候拍照都對自己不利。
另外,有的是營區設計不當,這是相當有力的證據,你可以在有疑慮時或覺得有可能發生危險的狀況,
先將營區自己紮營的配置及需要密集通過的通路整體拍幾張照片,順便留念,這些以後都可以用到。
因為常常紮營寬度不深,但別家就是非得經過你家才能去洗菜、洗澡或洗手間等等~
以上拉雜的說了一堆,其實露營跟日常的生活是一樣的,除非你不去公共區域或是開車。
重點是一定要先有快樂的心,且懷著感恩,天曉得可能你隔壁的鄰居就是當你在野外發生危險時的救命恩人,或是你的貴人,一定要有這樣的心態。
Mobile phone:HTC One Max
Camera:Sony A7R
RDMAX0313 wrote:
goole "過失" 兩字
你會有更多意想不到的見解
沒錯,有些是很難講,
萬一營釘伴到的是名嘴...
搭捷運踩傷 余莓莓獲賠24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1215/33036669/
daimixer wrote:
在眾人必經道路上下釘...(恕刪)
以上幾位前輩說的有理
碰到這種鳥情形....只能說 三好+一好
真要追究責任 只能說小鬼頭的爸媽自己該認栽
但若帳內的設備因小鬼頭而造成損壞的侵權行為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那他的爸媽就得負起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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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營地好幾次碰到小孩亂衝亂跑的情形~
其實真的不要太在意~
小朋友就是小朋友~愛玩愛跑不會變~
但真的碰到講不聽的小朋友或是家長時~
就試著跟營地主人溝通吧~
若連營地主人也不理不睬時
我相信你下一次也不會再光顧這個營地啦!!
光陰矢の如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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