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oky wrote:賣冰沙賣冰淇淋和賣...(恕刪) 所有煮的東西, 燒仙草, 薑母茶, 一直到燒酒雞這些東西, 你要有廚房, 這要食檢, 然後你最少要一個丙級廚師執照.......小弟我開過網咖, 對這些東西熟悉, 這些不是你想要做就可以做的.....
tony333324 wrote:所有煮的東西, 燒...(恕刪) 露營區多是開在偏鄉山區,根本沒營業登記,私人農園果園是要稽查什麼,市場口的攤車有沒有食檢和丙廚牌照我也很懷疑,話說回來有心要做大做強,合法化經營是必要的,要過食檢和丙廚也沒什麼門檻。
請觀看我的留言, 如果將來為了要能夠申請合法化, 那就甚麼都要合法, 包含土地地目, 廚房食檢, 廚師牌照等等, 如果從頭到尾都不打算要"申請合法化", 那當然甚麼都不需要了.只不過對我來說, 就好比是廬山溫泉, 清境農場, 反正合格的很少, 大部分都是不合格的, 就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的"劣幣驅逐良幣"吧!我個人是不建議用這種心態去創業, 雖然很有可能賺錢, 但是這也不過就是把別人的資源跟以後子孫的資源先拿來賣而已!回應您, 市場的攤車是可以跑得! 所以老闆們不想請食檢牌, 除非國稅局查稅跟賺得有夠多不願意放棄才會申請開發票, 露營區不同, 跑不了, 不具備這些, 就要有準備生意好了會被記者政府鄉民等莫名其妙八竿子打不著的熱心民眾關注, 然後被拿放大鏡檢視....你要先出名在紅還是紅了在出名, 這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