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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磐石露營區極差的經驗-愛狗的人請注意

............
愛狗人士也請尊重週遭的人

帶出門就請作好飼主的責任

「愛狗的人請注意,請把你家的狗綁好」

不要狗闖禍時才來哭說
「牠平常都很乖的啊 牠平常不會這樣」
請記住,帶狗出門不綁狗繩,對方是可以報警的。

這是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愛狗很好,但也請遵重沒那麼愛狗的人。
本人也是蠻討厭狗的
不喜歡狗在身邊磨蹭的感覺

但我不會去管狗主人會去如何對待自己的狗
[img]http://wot.comli.com/usa/sygnatury/sungym1.png[/img]
補充:

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
     護措施。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
     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適當防護措施,由中
     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
       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四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適當防護措施,指伴同之人應以鍊繩牽引寵物或以箱、籠
     攜帶。

我還蠻喜歡狗的~
只是不喜歡那種帶寵物到"非寵物餐廳"裡用餐的飼主~
而且把水杯直接拿給狗兒喝~(給客人用的水杯)
通常都是那種放在在包包裡的小狗~(我個人覺得不能在地上走的狗很可憐!!)
所以我應該是不喜歡飼主吧!?
請教一下 該露營區位在何處? 那個縣市? 或有坐標也可。

可以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謝謝

borhuah wrote:
沒想到老闆還不死心地說,你們的狗若不綁起來,我們要開槍當作野狗驅離了


老闆是什麼大人物啊? 還有持槍或用槍許可嗎?
樓主寫的我大致上都贊同也支持!
不過,唯獨狗狗沒繩子.....
這點就覺得不妥了!
有時候狗狗突然受到驚嚇或是突發狀況
闖下的禍....可不是賠錢跟道歉可以彌補的!
繩子一條也不貴,綁著吧!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雖然那個管理員口氣差勁,但是該說的還是要說:狗狗帶出去應該要綁好啦。
當然如果是手上抱好/抓好的又另當別論。

樓主不會不知道天底下還是有怕狗的人吧。(像我朋友一家族從老到小全都是)
這些人根本不曉得誰家的狗才乖,萬一樓主的狗臨時失控,衝到某個心臟不好
又怕狗的人跟前示好,結果卻把他嚇死了,試問樓主該怎麼辦呢?

就好像有人說 Husky 不咬人,可是在國外就曾傳出這種狗咬死小朋友的案例。
多做好管制就不會發生悲劇,管理員的態度惡劣是一回事,應受眾人譴責,然而
他要樓主綁住狗狗,這點似乎並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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