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231 wrote:
尤其是野營到河床,就要想好撤退路線和方法需要時間。我自己就緊急撤退好幾次。一次還是在露營區,從近水邊移到較遠處。
我知道還有車友遇到溪水暴漲,車留在高地,人爬山路撤退。
就算是到露營區,不管合不合法,建議要避免選有可能落石或土石流的地方。
現場照片看來,客廳帳並未被沖走,所以說溪水漫延力道在邊緣還不算太強,不知道帳篷搭在哪裡?要是當初搭載更靠近河岸,可能還有生還機會。
高中畢業時與同學3人到尖石露營,白天閒晃溯溪,晚上在乾河道上用漂流木生營火,貪圖方便,選的扎營點是河濱。午後一場大雷雨親見水面上漲的很快,印象深刻,但是漫到岸邊其實需要一段時間。
水壩放水的預警時間比下雨要來的短且急,尤其山區雷雨多半發生在午後,人是清醒的,而半夜睡覺時水壩放水恐怕才是最致命的。話說正常放水作業應該也不會選在半夜吧。
假設這次沒死人,那台電該不該檢討?
水庫放水一直到低水位警報才知。 這些浪費的水原本是要幹嘛的?發電,儲水?
無論如何,系統本身就待改進,閘門本身該自帶警報,計畫中的開啟可以不響,非計畫中的放水本身水庫設計就該避免。
該不該國賠?我本人是傾向不該,畢竟警告在先。
是不是過失殺人? 是,但肇事責任不是百分之百,要低於百分之50.甚至百分之十我都覺得無可厚非。
用大家所說的鐵路為例就不太合適,那原本就設計給人車通行。臥軌,是本身求死,但在那遊玩,不是奔著求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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