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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栖溪 發生民眾在溪床露營,遭溪水沖走

此案發生的少,我換個例子問問看

紅燈就像是此次的告示牌,那不知道假設駕車撞死闖紅燈的行人,要不要賠? 要不要有法律責任? 還是駕駛可以0肇責?
chris231 wrote:
尤其是野營到河床,就要想好撤退路線和方法需要時間。我自己就緊急撤退好幾次。一次還是在露營區,從近水邊移到較遠處。

我知道還有車友遇到溪水暴漲,車留在高地,人爬山路撤退。

就算是到露營區,不管合不合法,建議要避免選有可能落石或土石流的地方。


現場照片看來,客廳帳並未被沖走,所以說溪水漫延力道在邊緣還不算太強,不知道帳篷搭在哪裡?要是當初搭載更靠近河岸,可能還有生還機會。

高中畢業時與同學3人到尖石露營,白天閒晃溯溪,晚上在乾河道上用漂流木生營火,貪圖方便,選的扎營點是河濱。午後一場大雷雨親見水面上漲的很快,印象深刻,但是漫到岸邊其實需要一段時間。

水壩放水的預警時間比下雨要來的短且急,尤其山區雷雨多半發生在午後,人是清醒的,而半夜睡覺時水壩放水恐怕才是最致命的。話說正常放水作業應該也不會選在半夜吧。
01什麼xx魔人都有
 
什麼都不奇怪
 
這個案例還是會國賠
 
只是沒想像的多
這要分兩部份。放水和死人。

假設這次沒死人,那台電該不該檢討?

水庫放水一直到低水位警報才知。 這些浪費的水原本是要幹嘛的?發電,儲水?

無論如何,系統本身就待改進,閘門本身該自帶警報,計畫中的開啟可以不響,非計畫中的放水本身水庫設計就該避免。

該不該國賠?我本人是傾向不該,畢竟警告在先。
是不是過失殺人? 是,但肇事責任不是百分之百,要低於百分之50.甚至百分之十我都覺得無可厚非。

用大家所說的鐵路為例就不太合適,那原本就設計給人車通行。臥軌,是本身求死,但在那遊玩,不是奔著求死去的。
這件事需分兩件事來看
1.闖禁區 開罰 動用救難資源須付費(因為禁區擅闖)
2.國賠部分家屬有權提出這是他權利行使(看法官如何判決)

事情發生誰都不樂見,各位理性看待就好
BigMac4Diet wrote:
現場照片看來,客廳帳(恕刪)


參考一下,看來事主也有考慮水漲起來,否則不會選在那。只是水比他想的大。


每個人對安全所設的值不同,我也在河床露營好幾次,背包露營和汽車露營都有,當初選車頂帳時,放棄空間較小的掀帳選空間較小的馬格麗娜,就是考慮到撤離時間和安全性。

這次生還的那位不是睡帳篷,是睡車上。

還是爬到車頂才逃過一劫。
taiwan2008 wrote:
2家人溪床露營遭沖走(恕刪)

是在主流,跟栗栖溪沒關係 !
問一下
凌晨四點誰會被簡訊吵起
本身不應該立足於險地比較重要吧
硬要闖入禁地,還要一堆人為他們的安全負責
浪費社會資源
taiwan2008 wrote:
2家人溪床露營遭沖走(恕刪)

無論如何
R.I.P.
居然還有人幫這些違規露營的人講話
難怪三寶一大堆

物競天擇, 三寶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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