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很簡單 wrote:改天營友家人在營地打球,夜拍星芒,夜間賞螢,夜間捉蝦...或其它活動,也可以拍照讓他們上新聞了...因為通通都會干擾到他人 夜間賞螢,夜間捉蝦都不會干擾到他人因為這些活動要很安靜
相互尊重不是最基本的嗎?在住宅區、在餐廳、在火車上、在書局、在百貨公司、在飯店都一樣那為什麼露營就不一樣呢? 如果今天是包場,要開個電音露營party都沒有問題,如果今天影響旁人(看來至少影響樓主跟爆料給媒體的人,看來就不是樓主的標準特別嚴格了),當然就有可議之處。如果追求安靜的人就必須到不插電的野營區,那露營區為什麼還要禁止卡拉ok?
想詢問一下 , 如果我將布幕架在自家炊事帳內 , 音量開在觀眾聽的到的大小(約一般聊天音量) , 九點前後關閉 , 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其他露友 ? 蚊子電影院是我們家小朋友晚上其中的一個活動 , 放影片也是為了讓小朋友的音量降低 , 蠻擔心會不會因為這個討論串下次放影片遭到白眼 . 還有我不是樓主照片裡的主角 , 那個喇叭太誇張了 , 我是使用微投影機 + 帶鋰電的小喇叭 , 我想樓主重點應該是在聲音的部分吧 .
請用手機照 附上 自己 與小孩當天的照片我就認同你的說法------------------------------------------------------------------------------dexit大,這是激將法千萬不要中計啊,他又不是法官檢察官,憑什麼要你附上照片?不要理他~
占用公共空間放私人電影設備 - 缺乏公德心聲量大到別人營位都聽得到電影內容 - 噪音干擾營主規定10:00PM降低音量,樓主9:50PM過去勸導 - 符合營地規定這還有甚麼好烏賊戰術的?樓主不必理會那些叫囂討戰的,他們甚麼咖也不是,更沒資格要求別人提供照片啥的,該事件有關連的只有「樓主」、「被指控的露營者」、「營地主人」三者,其他都只是路人甲乙丙而已。
demor wrote:帶鋰電的小喇叭 ...(恕刪) Bose 的喇叭也很小一個..... 開玩笑的啦....看新聞畫面,中間空地還蠻大的....問題又來了....先佔先贏嗎?還是,大家都客氣,不敢去玩,就讓他空著.... 來亂的啦....
demor wrote:想詢問一下 , 如果...(恕刪) 這棟樓的標題好聳動喔...有蘋果日報的Fu耶....本人是從沒有想過帶那麼大的裝備去露營!但...如果是我....應該會準備爆米花....帶小孩一起去串門子看電影....一起去交朋友!自97年重新踏入露營之路...5年多了....我應該也去過別人家...看過好多場電影....交了好多個朋友了吧!蚊子電影院...不也是種互外活動???我有印象有些營地主人...也會準備蚊子電影讓露友觀看啊???真的非常搞不懂??有那麼嚴重嗎??嚴重到還上新聞媒體!!就如樓上所言....廣場那麼大!以空間感來看...我倒覺得還好啊!(而且整個場地晚上似乎也沒人在活動?)若是白天還佔這樣的空間就說不過去了....而且...他們不是10點就收了嗎??那這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真的太大聲...就反應切小聲一點不是嗎?)總之....好像也沒什麼好說的.....大家好像越聊越火爆....覺得...這裡越來越不溫暖的感覺!相信...很多前輩...看到這篇文....也很無言吧!我一路來...遇到露營的朋友...都是好人居多.....大家都是愛好大自然...心胸開闢的人!即使真的這位露友有缺失的地方...但是...也不需要到如此趕盡殺絕啊!以上....僅代表個人想法.......主觀難免!
蚊子電影院不反對,前提是不要影響別人。從小學到大了,自由以不影響他人自由為前提,不懂嗎?樓主反應的情況很明顯架布幕放電影的人已經影響到別人。搞不懂為什麼還要附自己照片?這行為其實跟汽車板網友在youtube 上貼的違規行為是一樣的。難不成檢舉違規行為,寄行車記錄器影像給警察大人開單的檢舉者還要拍自己? 想不懂這是哪門子道理。套用一下最新流行的造句法。如果這不是違規,什麼才是違規?如果這樣不叫影響別人,什麼才叫影響別人?
老闆沒反對,沒訂立規則那就看消費者自行決定要不樣去其他就沒什麼好說了噪音這事很難去定義吉他算不算教會做禮拜唱聖歌算不算我的觀念都算噪音不過不一定每個人都這樣想所以就讓老闆去自行決定吧露營場地也應該有星級評鑑這樣最好
套用一下最新流行的造句法。如果這不是違規,什麼才是違規?如果這樣不叫影響別人,什麼才叫影響別人?--------------------------------------------------請問我有說製造噪音是對的嗎請他小聲, 他也做了 (假如他不理不睬, 你這樣做我也很認同你)事後還上01 與新聞如果製造噪音都要宣判死刑你也逃不了吧還有汽車違規會死人噪音大些有一樣的危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