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上周小弟帶自行車坐火車從台北去台東參加台東之美鐵人三項的比賽,去程是莒光號,回程自強號,兩趟車都是標示是二鐵列車,台鐵網站上都標示『可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放置車廂中不影響動線之適當空間) 』,小弟有裝攜車袋,也是放在沒有人會經常進出的空間,還是碰到一些狀況
去程,車長告訴我「你這個大小已經不合規定喔」
回程,車長抓著我與另外一個也是帶車的朋友,一直碎碎念「這要托運喔~我是沒有要你們補一張票..」
有可能小弟真的不合「規定」,但是剛才我找了一下台鐵的相關規定,沒有找到行李大小或自行車要打包到多小的規定耶
再者,車班的網站資訊已經標示『可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放置車廂中不影響動線之適當空間) 』,雖然「不影響」的定義會見仁見智,但是有裝攜車袋了,是否車長真有權限要我們補一張全票??
~不知是否有朋友瞭解相關的事情,可以給小弟一點建議與開示
其實,到也沒有希望說台鐵能夠班班都掛不收費的12車行李車,如果可以的話,他只要有個稍微大一點點的空間給自行車族放車就很感激了,多收我行李費其實都是願意的,我講的放車是說可以真正放車,可以固定住攜車袋,不必擔心會檔到別人或是被別的乘客推過來搬過去,畢竟現在一台腳踏車都是X萬的,大家不想托運應該也是怕弄壞,而不是怕多花錢,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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