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大家買早餐,如果機車沒熄火,記得離車子遠一點

只是坐在路邊機車後座等一份早餐,代價竟然是一張 2萬4000元 的無照駕駛罰單。高雄這樁讓人看傻眼的交通裁罰案,完美示範了什麼叫做先射箭再畫靶的執法邏輯。

事情發生在去年八月的高雄街頭。大家都知道南部的夏天有多熱,買個早餐速戰速決是常態。
當時,這名胡姓少年跟著家人出門。哥哥把機車停在路口旁,為了等一下方便離開,機車保持發動沒有熄火,就轉身去買早餐了。

這時候,少年就安安分分地坐在機車的「後座」滑手機等待。請注意,是後座。
結果好巧不巧,巡邏的波麗士大人剛好經過。

員警一查資料,發現這名少年過去曾經有過無照駕駛的紀錄。這下可好,員警的雷達瞬間大作,立刻上前盤查。
明明少年只是坐在後座,但看在波麗士大人眼裡,這台機車有發動、加上少年有前科,直接就腦補出一齣「你一定又是無照騎車被我抓到」的戲碼。


少年當下急得百口莫辯,不斷向警方解釋自己全程都停在路邊。
「我只是坐在後座等哥哥買早餐,車子發動但我根本沒騎啊!」少年這樣告訴警察。

他強調自己連油門都沒碰到,更別說有任何操作機車、行駛在馬路上的行為。
但警方根本聽不進去,堅持自己的判斷。

員警大筆一揮,當場開出一張高達 2萬4000元 的無照駕駛罰單,甚至還要強制少年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吃一頓早餐的代價瞬間飆破兩萬塊,還要被當成現行犯一樣訓話。面對公權力的強硬,普通老百姓當下除了吞下去還能怎麼辦?

但這口氣少年實在嚥不下去,事後決定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這張莫名其妙的罰單。
案件進了法院,總算來到講究證據的地方。

法官的邏輯很簡單:既然你警察說人家無照駕駛,那就請拿出少年「正在騎車」的證據來。
結果全案最荒謬、也最經典的戲碼就在法庭上上演了。

面對法官的要求,警方雙手一攤,給出了一個全台灣民眾都非常熟悉的理由。
「報告法官,當時開單員警的密錄器剛好壞了。」

沒錯,就是這麼神奇。平常執法時好端端、閃閃發亮的密錄器,偏偏在開這張兩萬元罰單的關鍵時刻,它就當機了、損壞了、沒有畫面了。
警方拿不出任何一段客觀的動態錄影,也拿不出任何一張證明少年曾經騎車上路的照片。
整張罰單的唯一證據,就只有開單員警腦海中的「主觀認定」。

為了還原真相,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還特別傳喚了當時在場的親友出庭作證。
證人清楚表示,當時確實是另一位親友正在旁邊買早餐,少年就是乖乖坐在機車上等候,從頭到尾都沒有移動過。


法官看完卷宗,聽完證詞,直接在判決書裡打臉警方的神邏輯。
法官明確指出,少年被攔查時雖然坐在一輛未熄火的機車上,但「坐在未熄火的機車上」並不等於「有駕駛行為」。

這是基本的常識,也是法律講求證據的底線。

法官痛批,警方在完全缺乏客觀事證的情況下,單憑員警的主觀認定就直接裁罰,理由顯然過於「速斷」。
最終,法官認定這張罰單的原處分有違誤,直接判決撤銷,讓少年免去這 2萬4000元 的不白之冤。全案仍可上訴。

這個判決真的讓人忍不住想嘆氣。如果今天少年沒有堅持提告,這兩萬多塊是不是就這樣白白被坑了?

這年頭,密錄器簡直就像薛丁格的貓,遇到對警方不利或是硬坳的時候,往往就會精準地「剛好壞掉」。

下次大家買早餐,如果機車沒熄火,記得離車子遠一點,不然誰知道會不會又遇到哪個密錄器壞掉的波麗士大人,硬塞給你一張大罰單
2026-09-17 18:16 發佈
警察專門挑好欺負的
Harvey norman wrote:
只是坐在路邊...(恕刪)


事情發生在去年八月的高雄街頭。大家都知道南部的夏天有多熱,買個早餐速戰速決是常態。

騎車大熱天跟沒熄火根本不相干,完全沒邏輯。

退回重寫,不然不予計分!!!

huang635555

如果怠速超過三分鐘加罰[笑到噴淚]

2026-09-17 19:31
曉得

當日氣溫超過30度以上不罰

2026-09-18 8:44
警察本來就不是 什麼都是對的
這也沒有什麼
再講個題外話
機車停車狀態
請完全熄火.才是正途
前一陣子
彰化芳苑鄉
有一個阿嬤去接送國小孫子
機車沒有熄火
小孩子爬上機車去轉油門
機車飛出去~後來她孫子被垃圾車給輾死
路口有監視器,看一下不就知道有沒有騎車了,或者是誰在騎車!

對了,當時他哥人在哪?
高雄耶 豆豆這樣捅自己人 安餒甘賀 會不會扣kpi啊

雖然無照很多很多很多 但是沒證據開罰 執法就是不對 如果在美爸 告上去 等於國家花錢幫你換新機車
A辣愛怕跑 wrote:
彰化芳苑鄉
有一個阿嬤去接送國小孫子
機車沒有熄火
小孩子爬上機車去轉油門
機車飛出去~後來她孫子被垃圾車給輾死

老三寶的駕駛習慣一直都不好
去菜市場買菜也要把車騎進去
不能找地方停好車再買菜
接送人也不能停車熄火
把機車當成汽油輪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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