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坐在路邊機車後座等一份早餐,代價竟然是一張 2萬4000元 的無照駕駛罰單。高雄這樁讓人看傻眼的交通裁罰案,完美示範了什麼叫做先射箭再畫靶的執法邏輯。
事情發生在去年八月的高雄街頭。大家都知道南部的夏天有多熱,買個早餐速戰速決是常態。
當時,這名胡姓少年跟著家人出門。哥哥把機車停在路口旁,為了等一下方便離開,機車保持發動沒有熄火,就轉身去買早餐了。
這時候,少年就安安分分地坐在機車的「後座」滑手機等待。請注意,是後座。
結果好巧不巧,巡邏的波麗士大人剛好經過。
員警一查資料,發現這名少年過去曾經有過無照駕駛的紀錄。這下可好,員警的雷達瞬間大作,立刻上前盤查。
明明少年只是坐在後座,但看在波麗士大人眼裡,這台機車有發動、加上少年有前科,直接就腦補出一齣「你一定又是無照騎車被我抓到」的戲碼。
少年當下急得百口莫辯,不斷向警方解釋自己全程都停在路邊。
「我只是坐在後座等哥哥買早餐,車子發動但我根本沒騎啊!」少年這樣告訴警察。
他強調自己連油門都沒碰到,更別說有任何操作機車、行駛在馬路上的行為。
但警方根本聽不進去,堅持自己的判斷。
員警大筆一揮,當場開出一張高達 2萬4000元 的無照駕駛罰單,甚至還要強制少年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吃一頓早餐的代價瞬間飆破兩萬塊,還要被當成現行犯一樣訓話。面對公權力的強硬,普通老百姓當下除了吞下去還能怎麼辦?
但這口氣少年實在嚥不下去,事後決定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這張莫名其妙的罰單。
案件進了法院,總算來到講究證據的地方。
法官的邏輯很簡單:既然你警察說人家無照駕駛,那就請拿出少年「正在騎車」的證據來。
結果全案最荒謬、也最經典的戲碼就在法庭上上演了。
面對法官的要求,警方雙手一攤,給出了一個全台灣民眾都非常熟悉的理由。
「報告法官,當時開單員警的密錄器剛好壞了。」
沒錯,就是這麼神奇。平常執法時好端端、閃閃發亮的密錄器,偏偏在開這張兩萬元罰單的關鍵時刻,它就當機了、損壞了、沒有畫面了。
警方拿不出任何一段客觀的動態錄影,也拿不出任何一張證明少年曾經騎車上路的照片。
整張罰單的唯一證據,就只有開單員警腦海中的「主觀認定」。
為了還原真相,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還特別傳喚了當時在場的親友出庭作證。
證人清楚表示,當時確實是另一位親友正在旁邊買早餐,少年就是乖乖坐在機車上等候,從頭到尾都沒有移動過。
法官看完卷宗,聽完證詞,直接在判決書裡打臉警方的神邏輯。
法官明確指出,少年被攔查時雖然坐在一輛未熄火的機車上,但「坐在未熄火的機車上」並不等於「有駕駛行為」。
這是基本的常識,也是法律講求證據的底線。
法官痛批,警方在完全缺乏客觀事證的情況下,單憑員警的主觀認定就直接裁罰,理由顯然過於「速斷」。
最終,法官認定這張罰單的原處分有違誤,直接判決撤銷,讓少年免去這 2萬4000元 的不白之冤。全案仍可上訴。
這個判決真的讓人忍不住想嘆氣。如果今天少年沒有堅持提告,這兩萬多塊是不是就這樣白白被坑了?
這年頭,密錄器簡直就像薛丁格的貓,遇到對警方不利或是硬坳的時候,往往就會精準地「剛好壞掉」。
下次大家買早餐,如果機車沒熄火,記得離車子遠一點,不然誰知道會不會又遇到哪個密錄器壞掉的波麗士大人,硬塞給你一張大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