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中國電影,每年只能撥10部,不然去修法啊台灣對中國大陸電影(陸片)在台上映的限制,主要法規依據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7 條與《大陸地區影視節目得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播送之數量類別時數》。核心限制機制為「每年 10 部」的配額管制與抽籤制度,詳細規範如下:🛑 核心上映限制與抽籤機制年度院線配額:每年僅允許 10 部 中國大陸電影在台灣的商業電影院(院線)公開映演。抽籤決定順位:由於每年申請來台上映的陸片高達數十部,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固定會在年底舉辦公開抽籤,只有抽中前 10 號「正取」順位的電影能拿到該年度的發行配額。
八月二十 wrote:原因很簡單1.立法院...(恕刪) 民進黨人的優良傳統就是說謊跟呼吸一樣輕鬆~台灣規定一年只能在戲院上映十部大陸電影,其法律依據是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37條之授權,由主管機關訂定發布行政規則,不需要透過立法院修法。母法保留彈性:立法院在《兩岸條例》中只規定「大陸電影進口需要經過許可」,並把「如何許可、數量多少」的決定權,全部授權給行政院部會。聽民進黨人說話請預設~他們在唬爛
chobitset wrote:民進黨人的優良傳統就...(恕刪) 2009年是馬英九執政,藍佔多數,要不要出征藍藍2009 年 12 月 31 日(核心規則確立):當時的主管機關行政院新聞局(現改制由文化部統籌)正式公告修正,並將該行政規則定名為《大陸地區影視節目得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播送之數量類別時數》,正式確立了每年「限制 10 部」的配額抽籤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