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改善交通安全,行商業模式‘’‘’。這才是政府開放民眾檢舉的重要目的。政府就是要撈民眾口袋的錢。以前是撈商人的錢(政治獻金),現在覺得撈不夠,改撈民眾的錢。還假惺惺的說為民眾安全著想。當檢舉人也是腦袋進水,有空去兼職多賺點錢難到不好嗎?多增加夫妻感情不好嗎?卻花時間剪輯違規幫政府賺錢?這種人就是智障。PS,不好意思第一次貼影音實在不會搞,要點進去才聽得道喔~~
原來你的命原來這麼廉價。不如交通規則。by the way,所有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所以你去撈看看啊!去撈看看啊!t5685963 wrote:政府就是要撈民眾口袋的錢。以前是撈商人的錢(政治獻金),現在覺得撈不夠,改撈民眾的錢。 什麼都點得到!除了這個連結,不想點。
huang635555 wrote:如果政府跟你2:8分帳 以前試行過,結果是要增加三成人力處理檢舉案件雖然從結構上來說,應該還是有賺的,但擔心年底選舉只好政策急轉彎台灣的一切,包含公理與正義,都是必須給選舉讓路的
t5685963 wrote:當檢舉人也是腦袋進水,有空去兼職多賺點錢難到不好嗎?多增加夫妻感情不好嗎?卻花時間剪輯違規幫政府賺錢?這種人就是智障。PS,不好意思第一次貼影音實在不會搞,要點進去才聽得道喔~~ 看你氣到搞錯字應該是怨念很深,有讓你難受到我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