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新一波修法吸毒者預防性吊銷駕照 毒駕、拒測均吊照且沒入車輛

政院新一波修法吸毒者預防性吊銷駕照 毒駕、拒測均吊照且沒入車輛
毒駕事件頻傳,為加強防制毒駕,行政院會今天(18日)再度通過新一波修法,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照,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車輛;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同時也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機制,凡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一律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另外,行政院會同時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36條修正草案,納入較有時效性且準確度達百分之百的唾液快篩,加強篩檢時效性。
行政院日前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共14項因應策略,陸續推出加重毒駕罰責等修法。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毒駕、拒測行為處罰、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機制等,同時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36條修正草案,將唾液快篩明定入法,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表示,修法是為強化毒駕違規行為罰則、加重再犯高風險處罰,以及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管理機制,期望草案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完善毒駕聯防機制。
現行規定,毒駕吊扣駕照1至2年,若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並得沒入車輛。草案修正為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且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車輛;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終身不得考照。
草案也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機制,凡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一律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欲重新考領駕駛執照時,應依規定接受毒駕防制教育、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完成後須6個月內無再有施用毒品紀錄,才能發給駕照;毒駕吊銷駕照期間,若再無照上路,將加罰新台幣3萬6000元,且後續累加無上限。
草案同時訂定同車共同責任,毒駕者車上若有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將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草案並同步調升毒駕罰鍰,首次毒駕機車罰鍰9萬元、汽車12萬元;二次毒駕罰鍰將以前一次罰鍰金額再追加9萬元;三次以上每次再增加9萬元,罰鍰無上限。毒駕拒測罰鍰也提高,首次拒測將開罰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以上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元,累加無上限,提高累犯成本。
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規定,各主管機關對於所屬或監督的特定人員,於必要時得要求其接受毒品檢驗,但採驗方式限於尿液檢體,未完全符合實務需要。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明定唾液快篩入法主要考量時效性,因唾液篩檢相比尿液篩檢,可以更即時顯現特定人士是否食用毒品,且唾液快篩試劑準確度、效度達百分之百,為因應實務需求,因此增加唾液篩檢,加強時效性。
李慧芝轉述,卓榮泰說,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屢傳釀禍,行政院已針對查緝及毒駕防範,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大面向,提出14項作為,陸續提出修法,下周也將把《菸害防制法》修法提報行政院會,進一步完善法制配套,展現政府打黑反毒的堅定決心,全力遏止不法。

早該加中毒駕的刑罰了!
但感覺這罰款可以再高一點再嚴厲一點
拜託趕快落實這些法治配套
2026-06-18 16:43 發佈
連毒都敢吸,吊照沒入車輛,沒有在怕的。
車子,隨便偷都有;
無照,隨便開沒事;
罰款,欠著先。
感覺毒駕,酒駕,罰錢再重,吊銷駕照,吊扣牌照幾乎沒人在怕,我覺得只有加重鞭刑才能有效嚇阻。
buzzbee

皮開肉綻才有嚇阻力!

2026-06-18 19:39
我就問無照駕駛除了罰錢之外是會抓去關嗎?
毒駕吊銷駕照又限期不能考照,他們就是會去無照駕駛。連吸毒有刑責都不怕了,會怕只會罰錢的無照駕駛?
Viva2017 wrote:
政院新一波修法吸毒者...(恕刪)

沒本事抓不了賣毒的中、大盤,整天在搞吸毒人士??
調查局和國安局整天忙著打麻將??寫論文??跑會所??
政府最起碼有開始行動了
雖然後知後覺 幾乎到不知不覺地步, 但是最起碼開始行動了
今天新聞報導 毒品已經在學校失控. 小學三年級就可輕鬆接觸到毒品
再不行動, 以後台灣除了詐騙王國稱號外, 還是毒品氾濫國家
不但後知後覺.還搞錯方向,,北七!

沒入撞爛的車輛有用嗎!

源頭打擊.販毒.運毒,毒駕撞死人..唯一死刑
2024年11月 依托咪酯 被升等列為2級毒品...

==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改列二級毒品 法務部:持有、施用構成犯罪==

之後的喪屍菸彈通報數呈現指數型暴漲!

吸毒者的路殺事件也跟著大增!!!

2026年6月 依托咪酯 再次升級成為1級毒品!

==依托咪酯類提升為一級毒品 製販運最重可處死刑==

依照過往的經歷...

此次修法會讓民眾心裡是預期喪屍數下跌?還是持續上漲???

人人都知道打擊犯罪要從源頭下手...

這幾年的依托咪酯在台氾濫...

民進黨政府告訴世人: 依托咪酯 的來源處就是中國大陸!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標準的民進黨執政法則--產出問題不提出解方)

這似乎也在預告喪屍犯罪將形成完美閉環...

原料源源不絕的進來->毒販生產銷售->客戶購買吸食->吸毒者茫了闖禍肇事->警察抓了送法院->法院輕判把人放出來->毒癮來了繼續買毒吸->毒販賣貨供不應求向上游買原料->原料不停地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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