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立院多數黨
是沒有看新聞嗎?
毒駕致死的案例越來越多
卻沒有一點表示
1953li wrote:
那個立院多數黨
是沒有看新聞嗎?
毒駕致死的案例越來越多
卻沒有一點表示
政院出手了!修法毒駕致死「最高判12年」、10年內再犯恐無期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11 11:56
近期毒駕事故頻傳,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單純的毒駕行為,從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重傷者,從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死者從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最高仍屬無期徒刑,最低刑度從5年以上,提高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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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下令修法了
台灣人要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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