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放水發電要跟台電加收「耗水補償費」每噸3元,遭台電以顯不合理拒絕,兩方鬧翻。今天民進黨立委都痛罵,邱議瑩指出,水資源是屬於國家的,不是屬於蔣萬安,北市說法讓她覺得「匪夷所思」。
立法委員邱議瑩、鍾佳濱、賴瑞隆都對北市加收「耗水費」表達不滿,邱議瑩詢問耗水費定義與徵收對象?
水利署署長林元鵬說明,耗水費採「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是針對 9000度以上的用水大戶來進行徵收,而耗水費開徵辦法裡面也並沒有這一項,全台水力發電都不徵收任何耗水費用,因為它沒有浪費水源。經濟部長龔明鑫也說,耗水費基本上是中央的稅收,只有中央可以收。
邱議瑩因此質問,這水資源是屬於中央的,屬於國家的,不是屬於台北市政府的,也不是屬於蔣萬安的,對不對?林元鵬回應「是的」。
鍾佳濱批評,監察院是糾正台北市政府翡翠水庫(耗水入海),但它轉移焦點,來說要跟台電收耗水費,事實這也不是它能收的。
林元鵬強調,水庫操作是依照它的水位高低進行調度,目前翡翠水庫水位是 90 幾趴,高水位本來就可以進行調控出水量。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也指明,水力發電不是用掉水,是利用水的「位能」,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邱議瑩嘲諷:「台北市政府不一定有學過啊!」,這是知識,但對他們來講這是很新奇的東西,叫「耗水」,讓她覺得「匪夷所思」,台電被當「凱子」。
曾文生說,監察院調查是說水量應該有更多的妥善運用,被檢討的是 5 億噸水量,但台電發電只是 115 萬噸,是完全不同量級的事情。且台電本就對所有水庫有付費,像是曾文、石門,而翡翠的平均單價是這三個水庫較高的。
如果是水庫放水順便發電,賣給台電的價格當然不會多收耗水費,但反過來為了發電而放水,的確是浪費水資源,至於要加收多少,可以討論。
不同的發電方式,成本本來就不同,經濟部用平均電價3.78/度來說嘴也是誤導大家,請問台電跟風電光電業者買的電,一度多少錢?
翡水救急台電討耗水費!翡管局:攔河堰蓄水容量小 放水量大溢流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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