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須整顆丟棄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7日電)針對美國進口加工馬鈴薯食安,食藥署今天指出,若發現腐爛、發芽或龍葵鹼超標,依法須「整顆丟棄」不得切除後加工,目前邊境查驗美澳產品全數合格,將與農業部密切合作把關。食藥署會把關近期討論源於部分立委質疑貿易規定放寬可能造成食安漏洞。對此,食藥署解釋,若進口馬鈴薯有零星發芽但「龍葵鹼含量未超標」,業者必須先剔除發芽部分並提出「再製計畫」,僅限送往加工廠處理,嚴禁直接流入零售市場銷售給消費者=> 就不要開放進口 發芽馬鈴薯
taiwan2008 wrote:食藥署:須整顆丟棄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7日電)針對美國進口加工馬鈴薯食安,食藥署今天指出,若發現腐爛、發芽或龍葵鹼超標,依法須「整顆丟棄」不得切除後加工,目前邊境查驗美澳產品全數合格,將與農業部密切合作把關。 這個很奇怪啊,理論上都是抽檢(不可能全檢吧?),抽檢比例是幾PPM?發現一顆就把那顆丟掉就好?還是整批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