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揭柯挪用政治獻金轉244萬給兒買股

新聞報導柯文哲把政治獻金轉給兒子買股票,看到這數字有點疑惑,法院是如何證明這244萬是政治獻金?而不是在台灣每一位「贈與人」每一年,可以免稅贈與「每一位受贈人」最多 244萬元(新台幣),俗稱「244萬免稅額」?

2026-04-12 11:40 發佈
到時去查察KP老婆的ATM理財術應該會更有趣~
現在他家應該很怕波及小孩
正在努力設斷點推說是政治迫害、抄家滅族

真沒見過這麼貪財的政治人物
這十年還可以每天都說自己多刻苦多正值
把自己包裝成這樣騙大眾
噁心至極!
柯還有很多案子還沒查完,咱讓子彈飛一會。
法院會幫咱讓真相越來越明朗的。

但就目前法官所陳列的事實只判17年實在是太少太扯。
Disturbia wrote:
到時去查察KP老婆的...(恕刪)


是的,是應該保持懷疑,北檢已經查柯案這麼久了,以目前法院查到的所有證據來看,起訴書所寫的內容還無法解釋這筆錢是貪污款項,法院要如何證明這筆244萬是政治獻金?而不是一般家庭贈與給子女的免稅額?

希望司法再繼續深查,越清楚越好,若能查出柯P與商人的對價金流,比方商人幫他買不動產,這種抓到就可以再重判。
Kapa wrote:
是的,是應該保持懷疑,北檢已經查柯案這麼久了,以目前法院查到的所有證據來看,起訴書所寫的內容還無法解釋這筆錢是貪污款項,法院要如何證明這筆244萬是政治獻金?而不是一般家庭給子女的免稅額?

完全不擔心這問題
再讓子彈飛一下就對了
這不就叫贈與嗎???

拜託好嗎

依現行法規(以2026 年適用標準為前提),每一位贈與人,每年享有新台幣244 萬元的贈與免稅額

法官要先証明贈與的錢"來源有問題"

這種若用心証

爭議會很大~~~
rocket168cn wrote:
這不就叫贈與嗎???

拜託好嗎

依現行法規(以2026 年適用標準為前提),每一位贈與人,每年享有新台幣244 萬元的贈與免稅額)


在台灣連小學生都知道每一位贈與人,每年享有新台幣244 萬元的贈與免稅額。
難道你認為法官的法學素養會輸給一大堆的法律小白?然後隨便抓一筆244 萬元就宣判?
rocket168cn

當大法官5>6時~~法官的法學素養..其實在不少人心中就己經打上問號了

2026-04-12 13:46
過期無效

這麼看得起台灣法官? 法學素養不如"心證" 請問高虹安一審有罪 二審無罪定讞 到底是一審法官法學素養不足?或是二審法官不足?

2026-04-12 14:27
有問題的話查一年查不出來?
不早就上判決書了還需要上政論節目黑?
還是你是想表示檢察官太無能查不到?

至於法官...
210萬都能掰的理所當然
244萬要掰應該不是啥大問題
法律素養?升官發達比較實際吧!
rocket168cn

這案子爭議點不少,光肖像授權收取授權金,雖不妥,但...是否違法??就很有爭議了~~~

2026-04-12 13:44
龍骨本相 wrote:
你是沒看到金流證據如...(恕刪)


那個金流就是有爭議不是嗎?

木可轉了250萬給柯文哲,陳佩琪轉244萬給兒子,法院認定柯文哲利用「虛報支出」與「授權金」名義,將木可公司的錢做為己用,木可的錢其實就是政治獻金。

但實際上柯的帳戶與收政治獻金帳戶明明就不一樣,兩個帳戶性質完全不同。

政治獻金專戶: 依法設立,受監察院監督,專款專用於選務。
木可公司帳戶: 一般民營公司帳戶,屬於私人法人資產。

簡單說法院到底是用甚麼標準認定這244萬是從政治獻金而來的?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