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柯文哲把政治獻金轉給兒子買股票,看到這數字有點疑惑,法院是如何證明這244萬是政治獻金?而不是在台灣每一位「贈與人」每一年,可以免稅贈與「每一位受贈人」最多 244萬元(新台幣),俗稱「244萬免稅額」?
Disturbia wrote:
到時去查察KP老婆的...(恕刪)
是的,是應該保持懷疑,北檢已經查柯案這麼久了,以目前法院查到的所有證據來看,起訴書所寫的內容還無法解釋這筆錢是貪污款項,法院要如何證明這筆244萬是政治獻金?而不是一般家庭贈與給子女的免稅額?
希望司法再繼續深查,越清楚越好,若能查出柯P與商人的對價金流,比方商人幫他買不動產,這種抓到就可以再重判。
Kapa wrote:
新聞報導柯文哲把政治...(恕刪)
你是沒看到金流證據如下這樣明顯?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E6%96%87%E5%93%B2%E5%88%A4%E6%B1%BA%E6%9B%B8%E6%8F%AD%E8%97%89%E6%9C%A8%E5%8F%AF%E6%8C%AA%E7%94%A8%E6%94%BF%E6%B2%BB%E7%8D%BB%E9%87%91-%E5%A6%BB%E5%8C%AF%E7%B5%A6%E5%85%92%E5%AD%90244%E8%90%AC%E5%85%83%E8%B2%B7%E8%82%A1%E7%A5%A8%E5%9F%BA%E9%87%91-083121237.html
法官只判17年也實在太輕了。
鐘小平,游淑慧應該要去抗議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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