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的態度應該是要嘛就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 ,就是不要只做一半
開放民眾檢舉不能只做半套
半套只會養出人人得而株之的膽小娘砲鼠輩,專門幹狗屁倒灶的鳥事
培養不出北捷英雄 !
檢舉蟑螂狂掃台中!同路段200車遭殃 警民全崩潰
開放民眾檢舉如果是個美麗的錯誤,那就將錯就錯,但不要只做一半
在美國檢舉他人違規,若違規人願意申訴,裁決所應該指定時間讓兩造當面釐清真相
若是惡意檢舉,檢舉人會被處罰,這種都是相對應的東西
我在美國的經驗是交通違規,若你知錯不想上法庭可以直接繳罰款
若不服可以按通知時間出席交通法庭,若開罰單的交警未出庭作證,法官當庭判無罪。
中華民國的制度常常是做半套,造成檢舉人有權但無責任
後面就會出現檢舉蟑螂抱著惡搞別人的心態在檢舉
要做就要全面性的執行到底才算完整
至少有五項好處
1. 檢舉方可以知道自己檢舉的事項是否正確
2. 讓被檢舉方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3. 可以讓大家更清楚交通法規
4. 洗刷中華民國是行人地獄的恥辱
5. 更可以培養出北捷英雄,搞不好還更勇猛

讓我們中華民國再次偉大吧!
懇請大家支持
既然都要上法院說清楚了
有沒有覺得保護檢舉人是脫褲子放屁的東西? 檢舉別人其實也是有責任
上法院大家認識認識不是更好嗎?
大家說好不好啊?!
各位趕快敦促選區立委去推動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