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放人!北檢提準抗告北院駁回 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逾百億8台幹確定交保

太子首腦陳志洗錢「被送中」!

就是要放人!北檢提準抗告北院駁回 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逾百億8台幹確定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博弈、洗錢案,昨(3/4)日起訴首腦陳志等62人,由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停擺多年,陳志今年初在柬埔寨被逮並遣送中國受審後,未來配合偵辦可能性不高。

就是要放人!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逾百億 9台幹確定「30萬至500萬」交保

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太子集團首腦陳志及台籍幹部、成員等62人,並將在押的「操盤手」王昱棠等9名幹部移審台北地院,主張續押。但法院認為,檢方已取得充足證據,沒有羈押必要,諭知9人全交保。北檢認定其中8人交保金為50萬至500萬,明顯不成比例,除了被告王俊國(30萬交保)外,檢方均提準抗告,北院今(3/10)日駁回,太子集團9名台幹都確定交保。

太子集團在台幹部王昱棠等8人交保 北檢提準抗告北院駁回

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洗錢,台北地檢署偵結此案,起訴集團在台幹部王昱棠等8名在押被告,北院裁定8人以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北檢認有串供、逃亡之虞提起準抗告,北院審理後仍認為無羈押必要,今天駁回聲請。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跨國洗錢案,本月4日依洗錢等罪起訴主嫌陳志等62人、13家公司,並將在台成員王昱棠、辜淑雯、陳麗珊、李守禮、邱子恩、林揚茂、鄭巧枚、陳韋志及王俊國等9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北院5日裁定9人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進行科技監控。

對此,北檢認為倘被告等人具保在外,將有串供、逃亡之虞,針對王昱棠、辜淑雯、陳麗珊、李守禮、邱子恩、林揚茂、鄭巧枚、陳韋志等8人的交保處分提起準抗告。北院今天駁回聲請。

北院裁定指出,原處分認王昱棠等8人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且均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但考量王昱棠等8人的生活狀況及本案的訴訟進度,認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具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電子監控及定期報到等強制處分。

合議庭經調取卷證核閱並評議後,認原處分法官已詳細敘明何以作此等判斷之相當理由,其判斷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或濫用裁量權限,自應予以維持。檢察官指摘原處分不當,難認有理由,應予駁回。本件不得抗告。
2026-03-10 19:55 發佈
啥是準抗告??
抓來放?
犯罪天堂、詐騙之島名不虛傳!

只能說做什麼都好,別得罪黨就好.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