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失職光復鄉長判刑

花蓮光復洪災去年慘釀19死、5人失聯,全案經花蓮檢調展開偵辦後,認為鄉長林清水、王姓科長合謀偽造撤離數據粉飾太平,鄉公所張姓秘書則配合推諉,致無辜民眾逃生不及慘遭溺斃,嚴重破壞國家公務體系信譽,且3人犯後多所推諉、飾詞狡辯,未曾對所釀致巨災表示歉意,迄今也未見有何悔悟,今依法起訴3人並建請法官針對林量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法定刑度最重有期徒刑10年,張及王均量處有期徒刑9年。


檢方起訴書指出,被告3人身居地方公務要職,負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之法定職責,均知悉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具有高度危險性,於撤離範圍擴大且紅色警戒發布後,應全力投入災害防救工作,竟罔顧權責機關之一再指示、提醒,廢弛執行「強制撤離」之職務。甚且被告林清水於應全力防災之際,猶耽於植牙私務,更與王姓課長合謀偽造撤離數據粉飾太平,張姓秘書亦配合推諉,致使19名無辜民眾逃生不及慘遭溺斃,嚴重破壞國家公務體系信譽。又被告3人犯後多所推諉、飾詞狡辯,未曾對所釀致之巨災表示歉意,迄今未見有何悔悟,犯後態度顯屬惡劣。

檢方認為,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公平正義,並撫慰被害人家屬突然遭逢家庭巨變之創傷,建請就被告林清水量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法定刑度最重之有期徒刑10年,被告張姓秘書及王姓課長均量處有期徒刑9年,以示懲儆。

馬太鞍洪災奪19命!光復鄉長涉過失致死當庭逮捕聲押 秘書及課長交保
小心受騙!光復洪災捐款有仿造收據 縣府籲主動求證並檢舉
馬太鞍溪災後重建!首波農地補助362公頃已撥款
2026-03-09 10:02 發佈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