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割裂10多面國旗…台灣國成員一度獲無罪 最終判有罪定讞

劉薇薇(原名劉珮瑄、吳馨恩)等人破壞永和中正橋上10多面國旗,第一審判陳儀庭、陳妙婷、劉珮瑄無罪,但二審逆轉改判3人有罪,各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儀庭等人2015年10月10日凌晨3時許,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上持美工刀、剪刀割毀懸掛於橋上的10多面國旗,新北地檢署認為他們公然損壞中華民國國旗而起訴。新北地院簡易庭原判陳儀庭等人各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新北地院合議庭改判無罪。





怎麼不順便把皮夾的拿出來一起撕

2026-02-25 6:52 發佈
奇怪的人

不喜歡中華民國..... 滾

去找夢中的台灣國 是不會嗎
一群不敢起義革命的偽台灣國廢物
張政之

牠們要和平理性的革命啦

2026-02-25 14:09
按照青鳥整天叫囂的話來說~不喜歡中華民國可以滾啊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一群不敢怪民進黨,還被民進黨綁架到得斯德哥爾摩症的傻鳥
民進黨連正名制憲都不敢提了,三不五時說要改個路名就可以騙這些人了
不管會不會成功,連提都不敢正式提出來討論表決的,有人相信是真的?
真的倒沒看過把中華民國台灣銀行發行的紙幣撕毀
張政之

撕毀可是觸犯毀損國幣罪牠們鶄是蠢又不是笨

2026-02-2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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