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很有錢阿, 花 88 億蓋的遠洋漁港, 結果攤商不願進駐 !大部分媒體都噤聲不報!一個公共工程多次重大缺失, 工安事件頻傳, 極多次違反職安法的公司, 為什麼可以無視政府採購法的原則, 繼續承包如此鉅資的大型公共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