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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解釋法律官造法補法律漏洞觀點, 談114年憲判字第1號憲訴法違憲判決

114年憲判字第1號憲訴法違憲判決事實上是突顯出我國法律原有的兩個法漏律洞:


法律漏洞一: 立法院多數可藉由修改憲訴法修調釋憲大法官人數門檻,
然後故意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方式造成憲法法庭無法運作,
憲政秩序嚴重受損情況, 此為明顯法律漏洞.

憲法為最高法律依據, 全國都應遵行.
若修訂後的憲法訴訟法, 可經由故意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的政治運作,
致使憲法法庭癱瘓, 無法審查此修訂後的憲法訴訟法是否違憲,
若人們依然要遵守此未經違憲審查修訂後的憲法訴訟法,
不是要全國人民遵守一可能違憲也可能不違憲的法律?

一個國家人民怎可遵守一可能違憲也可能不違憲的法律,
豈不是陷入憲政真空, 和稀泥狀態?
就像數學畢氏定理,
若未經證明是真是假便要人接受遵行,
不是讓人活在真假不分混亂無章的世界中?

憲法的存在, 就是讓人有普遍遵循的最高規範,
才能有文明法治秩序,
不然就倒退回暴力相殘, 爭鬥無休的叢林社會,
所以憲政真空, 模棱兩可和稀泥的狀態無法容忍存在,
不然就不是文明法治社會.

因此:

立法院多數可藉由修改憲訴法修調釋憲大法官人數門檻,
然後故意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方式造成憲法法庭無法運作

此法律漏洞必須填補, 才能必免藉由修法顛覆憲政秩序,
憲法擱置停擺狀態出現.

此次五名大法官, 依循修正前的憲法訴訟法,
判決修正後的憲法訴訟法違憲,
便是補上了此法律漏洞,
也就是以解釋法律, 法官造法方式,
立下如下意旨:

規範憲法法庭的法律,
未經憲法法庭審理是否違憲前,
憲法法庭無須遵守,
以免造成一個是否有罪的嫌犯,
決定法官能否審判其有罪, 自相矛盾的荒謬情境.

五位大法官的修正後憲法訴訟法違憲判決,
便以解釋法律, 法官造法方式填補了憲法原漏洞,
才能保障憲政秩序不受如立法院多數等政治力的霸凌,
符合憲法精神原理, 經得起任何考驗質疑.

法律漏洞二:少數大法官藉由刻意不出席方式,
造成案件無法審理, 變成少數大法官可否定不同意見多數大法官的不合理情境.

憲法法庭本為多數決, 過半同意便可作出判決.
若少數大法官藉由此方式可變相決定憲法法庭審判結果,
等同少數大於多數,
明顯違反法律實質內涵.
如容許此作法, 等於憲法法庭不是多數決,
變成共識決,
可看出又是一因原本法律規範不周而存在的法律漏洞.

五位大法官以類推方式,
將三位刻意不參與評議大法官視同自行迴避,
同樣是以解釋法律, 法官造法方式填補了此法律漏洞,
才能避免少數可否定多數,
多數決變共識決, 違背原法律規定的狀況出現.
亦是符合原法律實質內涵, 經得起任何考驗質疑.

此次五位大法官修正後憲法訴訟法違憲判決,
便是以解釋法律法官造法方式,
填補了因原法規範不周而存在的兩個法律漏洞,
使立法院多數可藉不當立法, 癱瘓憲法實質運作,
及少數大法官藉刻意不參與評議, 造成少數否決多數, 多數決變共識決,
此兩個違反憲法精神及法律規定的違憲違法情境不再出現,
保障了憲法秩序的安定, 及憲法法庭的合理運作,
從任何角度都難否駁其作為的正當必要,
為憲法及法律奠定更堅實基礎,
更完整內涵.
2026-01-04 10:10 發佈
李西摩 wrote:
此次五位大法官修正後憲法訴訟法違憲判決,
便是以解釋法律法官造法方式,

所以大法官變成了立法單位嗎?
甚麼時候憲法給大法官干預 政治 與 立法(民意)的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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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當大法官自己都覺得自己參與會變成違法時
還是得要參與下去?
所以詐騙集團的親友 發現自己親人是搞詐騙的
自己得下去一起詐騙?!
不能不參加,更甚至不能檢舉說這就是個詐騙集團?!
選舉

一個月領薪水30萬 ,不做事,這種吸血蟲我是挺不下去就是了

2026-01-04 13:22
dgame

人家要是收錢不做事情,那你說的沒錯 但是人家可是有發不同意見書 只是不在體制內做(體制本身不合法,怎麼做?)

2026-01-04 13:38
李西摩 wrote:
114年憲判...(恕刪)
當強盗要跟你說法,基本上表示打不过你,想用騙的撃敗你.
美國有跟你講法的嗎?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李西摩 wrote:
立法院多數可藉由修改憲訴法修調釋憲大法官人數門檻,然後故意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方式造成憲法法庭無法運作,

「故意」?執政黨自己的立委都不同意同黨總統提名的人選,這才叫故意

大法官同意權本就在立院,源頭的總統提個立院同意的人很難嗎?
藍白多次胡亂立法修法及政治操作,妄圖阻撓妨害憲政運作,再次被大法官打臉不意外
不爽藍白修正的法案 ...... 當然可以 .....
但是有舊的憲訴法
裡面就是規定開會的人數限制 .....

所以 5>6 就對了 !!!!
李西摩 wrote:
法律漏洞一: 立法院多數可藉由修改憲訴法修調釋憲大法官人數門檻,
然後故意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方式造成憲法法庭無法運作,


故意??
是提名人故意推舉對自己有利的人選!!?
看看個人"私"法勾搭這麼明顯!?
就算世界最好宇宙第一的法官,如果只會"立場"判決,在普世民主看來都是不合格的爛貨。

是我也會是拒收"爛貨"。
finepupil wrote:
藍白多次胡亂立法修法及政治操作,妄圖阻撓妨害憲政運作,再次被大法官打臉不意外



大法官 能決定 你上前線嗎???
chobitset

大法官都能自己立法死刑要怎麼執行了[冷笑]再給民進黨繼續上戰場遲早的事~

2026-01-04 13:51
finepupil wrote:
藍白多次胡亂立法修法及政治操作,妄圖阻撓妨害憲政運作,再次被大法官打臉不意外

.................

立委是台灣人選出來的, 台灣人叫你民進黨往東, 你就給我往東,廢話什麼小???
chobitset

就選輸兩次在那邊翻桌~民進黨都這種咖小,掌握媒體就把台灣多數民意踩在腳下[笑到噴淚]

2026-01-04 13:49
chinnaut wrote:
立委是台灣人選出來的, 台灣人叫你民進黨往東, 你就給我往東,廢話什麼小???(恕刪)


錯了,沒有台灣國立委綠毛裝藍毛失敗
finepupil

綠毛還在裝[安慰]

2026-01-05 12:45
JOB HO

F需要去看醫生了

2026-01-0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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