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大家都知道網軍不看法條只造謠
藍白版憲法訴訟法法理 8個大法官照樣能開會,7個也可以,6個就不行
8個大法官要全體參與,要3/4同意才能作成判決
很恐怖的事情來了
8個大法官藍白版憲法訴訟法照樣能開會,為什麼不開會~~
因為開會就會打臉5個大神官判違憲的謊言阿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59
第 30 條
1.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2.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
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
3.前二項參與人數與同意人數之規定,於憲法法庭依第四十三條為暫時處分之裁定、依第七十五條宣告彈劾成立、依第八十條宣告政黨解散時,適用之。
4.依本法第十二條迴避之大法官人數超過七人以上時,未迴避之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四分之三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第二項之規定不適用之。
5.前項未迴避之大法官人數低於七人時,不得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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