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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法官主張憲法判決無效

新修正的《憲訴法》規定,大法官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依法目前8位大法官無法作成違憲判決。但憲法法庭今天(19)日由5位大法官署名公布之「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為《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並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狀況。


不過,未參與判決的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三位大法官隨即共同提出不同意該判決的公開法律意見書,直指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之審判權限,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之判決,依法不生效力。

意見書認為,修正後憲法訴訟法新規定作為總統明令公布的有效法律,非經立法院依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依法宣告其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有絕對拘束力

意見書強調,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形式上一望即知不符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三位大法官並強調,大法官或憲法法庭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亦無得以「程序自主權」為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的權限。

律師葉慶元在臉書表示,違法做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的五位大法官,沒有一位是公法背景。包括謝銘洋是智慧財產法,呂太郎是檢察官出身,陳忠五專長民法,蔡彩貞是法官,尤伯祥是刑事律師。

葉慶元也披露,主張「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是無效判決的大法官中,蔡宗珍大法官是深綠公法學者,朱富美大法官的夫婿是起訴馬英九的檢察總長邢泰釗,葉慶元直言,她們堅守法治的底線,沒有因為政治立場而淪喪,令人敬佩!
2025-12-19 22:47 發佈
居然還有五位大法官真的跑去開會,權力的滋味真是美妙,大多數人都無法抗拒。
不知道收了多少錢?
用大法官
還好有3個是清醒的,不想陪賴 違法 毀憲
養狗還是有用的
違憲判決,自始當然絕對無效。
五個跑去開會,排除另外三個,這樣合法的話。

那麼也可以開會只須三位,排除另外五個,這樣也是合法。

甚至只要一個人開會,把剩下的都排除,標準的『老子說的算』。

趴?

%%%%%%%%%%

Jacky Wu

原來幾個人開會都算數,那立法院民進黨其實也可以自己表決立法

2025-12-20 12:29
cdma2k wrote:
不過,未參與判決的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三位大法官隨即共同提出不同意該判決的公開法律意見書,直指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之審判權限,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之判決,依法不生效力。

意見書認為,修正後憲法訴訟法新規定作為總統明令公布的有效法律,非經立法院依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依法宣告其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有絕對拘束力


這三位又是女法官,
加上之前的郭豫珍,
只能說有些女法官的邏輯能力真的有問題,
不然就是意識形態作祟,

這次是要判決憲訴法修法有無違憲,
不是針對財劃法,
財劃法通過前,
憲訴法已經修法完成,
這依照修法後的版本是沒錯,

而憲訴法修法是與原規定有抵觸,
當然是要照原規定方式來判決新規定是否合法,
照這三位天才女大法官的邏輯,
如果說立法院直接立法說憲法法庭不得評議判決立法院之立法是否違憲,
大法官就直接依照修法後的版本都不能評議判決是否違憲了不是嗎?

再來這三位女大法官真的很詭異,
依照原規定,
大法官是有利益衝突時,
必須申請迴避的責任,
但憲訴法有說大法官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參加評議的規定嗎?
有嗎?
可能嗎?
那就是說只要有1/3以上的大法官喬好都不出席,
憲法法庭都不用開了,
等於不用上班一個月還可以領30幾萬的意思嗎?

那8位大法官依規定就是除非有利益迴避問題,
可以不出席,
依原規定2/3就是有6人得出席,
偏偏這3位是故意不出席的,
剛好缺一位無法開會,
沒有利益迴避問題,
那被排出在外剛好而已不是嗎?

講特殊情況,
如果剛好這3位一同坐車外出處理公務,
發生車禍住院數年,
立法院又故意都不讓大法官補足,
那憲法法庭就要癱瘓了嗎?
選舉

男的也有差的啦 就管不住老婆讓老婆亂立法那個大法官

2025-12-20 13:03
選舉

這3個不是說不評議了怎麼又不閉嘴又要評議 很壞很下流

2025-12-20 17:25
JasonQ

選舉不參與評議會議不能評議違憲的判決?

2025-12-20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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