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我們「副署制」的前世今生

國家要運作,就須要設計一套具體的制度,讓國家機器可以運轉
目前各國最主要的體制不外乎就是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
我國的體制是從之前內閣制轉變成目前的(傾向)雙首長制
但改制的過程中,有些制度該刪不刪,繼續保留
再加上增加新的制度,造成今日的局面
首先讓我們來談談內閣制
內閣制:
以英國為典型,人民直接選國會,國會直接向人民負責,立法權解決了,行政權怎麼辦?就由國會多數黨來組閣,產生內閣,內閣向國會負責,英國式的內閣尚有英王(但沒有實權)
所以通常會伴隨特殊的制度-副署制~凡以國家名義出的文件,都要英王簽名,但國王不是做決策的人,所以做決策的人就要抓出來負責,因此在英王姓名旁邊也有(首相)簽名~真正做決策的人就要負責
至於總統制,總統就是做決策的人,所以總統簽名就夠了,不需要什麼副署。
內閣制下的權力制衡設計-不信任案、解散國會
若國會對內閣施政不滿意,提出不信任案,把內閣倒掉,屬立法權制衡行政權機制的設計,但不能失衡,所以行政權也有解散國會的權力,解散之後國會重新改選,選後組新的內閣,政治僵局就是訴諸民意,全憑人民作主,不信任案、解散國會發動的權限在立法權上,若立法權不發動不信任案,就不能解散國會,因為內閣的產生是來自國會多數的信任,法律案/預算案審議都屬立法權制衡行政權的機制,所以內閣制又叫做行政/立法合一的中央政府體制,行政權是產出於國會的多數
副署制便是內閣制的特色~目的是要把真正做行政決策的人抓出來負責
但在雙首長制,副署的範圍會變小,當總統做的決策,是屬於是他的行政實權時,就不須行政院長副署了,例如:任命行政院長、三院院長、大法官等…都不須副署,被動解散立法院的命令也不須要行政院長負責,所以也不用行政院長副署,因為這是總統的決定,總統直接負責,就不須要任何人去副署
我們從之前的內閣制轉變成雙首長制,是不同的體制形態轉變,行政實權的歸屬當然就不太一樣,但國外的體制,我們都只抄一半,欠缺完整的配套,便造成今日的憲政問題
我國第4次修憲採雙首長制,可以體會,但不能被體諒,因為這是跛腳式的雙首長制,總統少了一個權限~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
法國就是施行雙首長制,人民直接選總統、國會,這個基本架構不變,但國會多數和總統若屬不同黨,就容易陷入僵局,所以當國會多數和總統不同黨時,希望可以讓部分行政權可以繼續運作,就另外設計行政首長,法國稱總理,我們就稱行政院長,總理可以享有部分的行政實權,至於國會跟總統要槓到什麼程度,那是你家的事,至少總理這部份的行政權可以繼續運作,藉以完善總統制完全政治僵局的缺點,自始結合政黨因素來做改良,經排列組合過後,會有幾種可能方式:
1.多數政權型:總統/國會/總理同一黨
2.少數政權型:總統/總理屬甲黨,國會屬乙黨,行政權在國會是少數的一方
3.競合政權型:總統屬甲黨,總理/國會屬乙黨,行政權形成左右二邊,處於競合狀態(左右共治)
4.監護政權型:總統屬甲黨,國會屬乙黨,總理非屬甲、乙任何一黨,例如:丙黨,但出現的機會不大
多數政權型為法國人想要的政權型態
少數政權型則是行政權和立法權對抗,就會陷入僵局的情況,法國人不想要,但如何讓他不要出現?
設計原型-
總統可以全權提名總理的人選,若你是法國總統(屬甲黨),國會是乙黨,你會選哪一種?若總統選競合政權型,那法國人的設計就成功了,因為不會出現他們不想要的少數政權型,但實際上,總統會選哪一種?當然是少數政權型,最起碼行政權在你這邊,還有一搏的機會,這是基於人性考量,讓出去那部分的功勞是國會多數那個政黨的功勞,連任機會就不高了,以天下蒼生為己任是聖人才會做的,但聖人就不會去選總統了,法國人以多數政權型為優先考量,退而求其次才會去選競合政權型,並不想要少數政權型,所以另外賦予總統一個權限~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
當總統屬甲黨、國會屬乙黨,總統會有三種選擇可選:
1.競合政權:總統不願功勞給人家,所以通常不會選
2.少數政權:注定施政不順利
3.解散國會:超過99%會選這條路,畢竟夾帶總統勝選的餘威,在國會佔多數的機會高很多
國會多數和總統同黨→沒問題,就是多數政黨型,法國人的最愛,不用解散國會
但當總統剛改選完,國會多數和總統不同黨,總統是可以選擇少數政權型,因為我的民意比國會更新,但這注定施政不順利,所以法國人不想要,此時,總統就會選擇解散國會。新選出的國會,民意就比你更新,如果國會多數還是和總統不同黨,你就沒有理由去形成少數政權型,因為國會的民意比總統更新,所以,只能形成競合政權型,不然會無法抵抗民意的壓力,輸了就要認命,這才是真正的民主素養,事實上,法國第五共和憲法通過後,要不就是多數政權型,要不就是競合政權型,其中又以多數政權型為主,左右共治(競合政權型)並不常見,在法國走著走著就形成憲政慣例,從而有拘束總統的效力~通常會在多數或競合當中二擇一
但我們總統沒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不能夾帶總統勝選的餘威,形成多數政黨型,要怎麼辦?那就技術性的讓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同時舉行不就好了,所以立委任期從之前的3年改為4年,等到兩者可以合併同時選舉的那年,就搞定了,當人民希望一個強大的政府,就會讓行政權跟立法權歸於同一政黨,讓他完全執政,快速推動各項建設及政策,反之,若不希望執政黨為所欲為,想要制衡執政黨,強化監督、避免行政濫權,並能主導法案與預算審查,就會讓國會的在野黨佔多數
我們的不信任案/解散國會,只要出現一次就好,總統和立委改選的期間,就會再次錯開,但這種情況我不認為會發生,因為在內閣制中,提不信任案/解散國會的目的,是有機會拿到執政權,這是一個很大誘因,就讓選民決定誰來執政;但在我們現有的體制中,提不信任案/解散國會,對國會多數黨而言,選後最好的狀況就是繼續維持現況,沒錯!就是維持現況,如果你是國會多數黨,你會願意提不信任案讓國會全面改選嗎?就好像,你問執政黨,總統4年任期未滿,大家來重選總統,你認為執政黨會同意嗎?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沒什麼好吵的
有了以上的認知,接下來,就來談談行政院長,不副署,不執行立院通過的法案,可能的影響有哪些?
1.容易被人質疑,我們的民主到底是玩真的還是假的?
副署制的精神是要把真正做行政決策的人抓出來負責,所以,當行政院長把以前用來刷存在感的副署權大辣辣搬上檯面,還煞有其事的把副署權無限上綱,其他國家有可能會誤解,原來大家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總統,竟然沒有實權,因為真正具有決策權的是不用經過民意檢驗的行政院長,這跟俄羅斯總統普丁在 2008 年因憲法規定總統不得連任超過兩屆,暫時卸任,讓他的親信梅德韋傑夫(Dmitry Medvedev)出任總統,自己則改任總理(俄羅斯的總理也不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仍然掌握實權,有什麼區別?
2.行政院長擁有一票否決權,我們的民主到底是玩真的還是假的?
如果2024年,你有去投票 不論你是支持民進黨、國民黨還是其他政黨都好,現在行政院長告訴你,你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所通過的法律案,可以被我一票否決,你投給誰根本沒差,這樣的結果,你可以接受嗎?!
我必須強調的概念是,中央體制的選擇沒有對、錯,只有價值的選擇,只要遊戲規則先講好,然後訴諸人民,由選民決定,不論結果怎麼樣,我都尊重 ,因為我們不排除人民就是要一個像普丁一樣的領導人,甚至可以對整個立法院擁有一票否決權的人存在,行政權不再須要「依法行政」只須「依行政院長想法行政」即可的中央體制,這不是對/錯問題,而是價值的選擇罷了。
---------------------------------------------------------
只不過,現在我不能接受的是,2024年選的時候,當時講的遊戲規則是1.讓我們選出具有實權的總統,而不是選出像梅德韋傑夫(Dmitry Medvedev)這樣無決策權的人,2.行政院長必須「依法行政」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而不是「依行政院長想法行政」。
若要改遊戲規則,也不是不行;英國有內閣制,法國有雙首長制,美國有總統制,我們要把遊戲規則改成行政院長制,當然也可以,不過是不是應該要把遊戲規則先說清楚—現在的遊戲規則已改成:你投的這一票,不管選誰都一樣,我先讓人「民」說話,最後由我行政院長作「主」,我們就重新定義「民」「主」,重新訂立新的規則,當新遊戲規則定了,也講清楚後,再讓人民選擇,這樣大家才能接受,不是嗎?
2025-12-17 21:43 發佈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