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在野到時預計倒閣,並加入所有復議法案一併於倒閣重選時一併公投並附加要求執行,包含之前是釋憲的國會擴權兩案,執政在野黨一併提出處理,既然有爭議建議交由國民公投全權決定,不過民進黨應該不敢同意
隨便講講 wrote:
政府可以獨裁認為三讀法律窒礙難行不執行,你公民複決當然也是窒礙難行不接受,公投各屁。
目前行政院對於法案如果不願意執行(不論是否窒礙難行), 有下列幾個管道救濟
1. 提覆議 : 這個程序其實有點多餘, 以目前的兩邊壁壘分明現況, 覆議通過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2. 提釋憲 : 這個程序太好用,結果被立院封掉了
3. 提公投, 要求全民複決: 這個管道有兩個問題
a. 需立院同意,以目前的狀況有難度, 但是不是不可能通過, 畢竟如果立院不同意公投, 就必須承擔不願意面對民意檢視的不利局面, 甚至如果立院不同意, 還可以國安理由, 由總統直接啟動公投
b. 需要花費時間較久, 特別是如果不綁大選, 公投幾乎不可能通過, 因此時序上必須要到明年縣市長大選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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