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3 09:04 國際中心 綜合報導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簽字了!美國總統川普2日簽署了,攸關台灣安全與台海局勢穩定的「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正式生效了!
美國總統川普簽字,「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正式生效。合成畫面。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簽字,「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正式生效。合成畫面。美聯社
美國彭博(Bloomberg)報導,白宮宣布,川普(Donald Trump)總統已經簽署「台灣保證實施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代表法案成效成為美國法律。
「台灣保證實施法案」由共和黨眾議員華格納(Ann Wagner)、已故民主黨眾議員康諾里(Gerry Connolly)、民主黨眾議員劉雲平(Ted Lieu)今年2月共同提出,5月經眾議院無異議通過、11月經參議院無異議通過後,送交總統川普簽字。
在川普簽字後,華格納在社群平台表示,這項立法「表明我們堅定反對中國共產黨的危險區域主導企圖」。
中央社報導,根據法案,國務院提交的評估必須說明現行準則能否深化並擴大美台關係、體現雙邊關係價值及重要性。
法案指出,對台交往準則也必須充分考量到台灣是一個民主夥伴,也是尊重普世人權及民主價值的自由開放社會。相關準則須確保處理與台灣關係的方式反映雙邊長期、全面且以價值為基礎的互動,及有助於和平解決兩岸議題。
根據白宮網站發布消息,星期二,川普簽署了包含H.R. 1512號法案,即《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永久延長了國務院審查和報告其對行政部門機構和辦公室,關於與台灣關係的指導意見的現有要求。
美國聯邦眾議院於今年五月通過《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授權國務院定期檢視美國與台灣交往所自我施加的限制,並列出解除的計劃。要求國務院至少每五年檢視並更新與台灣的交往準則,並於90天內向參眾兩院外交委員會提交報告,說明解除哪些自我限制,強化對台戰略靈活度。
這項法案在眾議院由眾議員華格納(Ann Wagner)、已故民主黨眾議員康諾里(Gerry Connolly)及民主黨眾議員劉雲平(Ted Lieu)在2月共同提出,展現美國國會跨黨派反對中國共產黨區域擴權的立場;在參議院則由共和黨籍參議員柯寧(John Cornyn)與民主黨籍參議員昆斯(Chris Coons)跨黨派共同提出。
美國與中華民國自1979年斷交後,國務院制定文件規範美國外交、軍事與其他官員和台灣官員互動的種種「紅線」,《台灣保證實施法案》的核心精神,在於打破這些限制。
近兩年來,美國國會已多次透過立法權,主動督促行政機構加強美台關係,以法律化美國對台灣承諾。例如2018年3月18日的《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 TTA)開放美台政府所有層級的交流互訪並反對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前途,2018年8月13日的《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John S. McCain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9, NDAA 2019)協助台灣軍事準備與加強美台軍事交流,以及2018年12月31日的《亞洲再保證倡議法》(Asia Reassurance Initiative Act, ARIA)重申依《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下美國對台灣的承諾、反對改變台海現況、推動定期對台軍售、與確認美台的夥伴關係(U.S. partnership with Taiwan)。自1979年美台斷交以來,美國在處理兩岸關係主要依據的是「一法三公報」:《台灣關係法》、《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若《台灣保證法》完成立法程序,屆時以「台灣」為名的美國國內法將有「台灣三法」:《台灣關係法》、《台灣旅行法》、與《台灣保證法》。美國國會台灣安全法律化的作為,勢將逐漸實質化美國對台灣的安全承諾。雖然川普上任後美中全球競爭激化的態勢,對台灣安全法律化扮演著關鍵角色,但台灣能審時度勢,積極掌握時機,促使美國國會能在兩年內,陸續通過《台灣旅行法》與《台灣保證法》兩項關鍵性法案,這也將為歷史所註記。
這些法案的主要目的:
👉 強化美台關係
👉 提升台灣國際地位
👉 協助台灣軍事自我防衛能力
一、主要內容(條文重點)
1. 美國對台政策的五大承諾
美國國會要求行政部門,在執行對台政策時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 反對單方面改變台海現狀
包含反對任何使用武力或脅迫的行為。
(2) 支持台灣自我防衛
包括:提供軍售、軍事訓練、提升不對稱戰力。
(3) 加強美台高層互動
要求美國行政部門鼓勵國務院與台灣官員更正常化往來。
(4) 支持台灣國際參與
特別強調:
世界衛生組織(WHO / WHA)
國際民航組織(ICAO)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
國際氣候、醫療、貿易等專業組織
(5) 持續推動與台灣的深化經貿合作
包含支持雙邊貿易協定(BTA)、投資協定等。
二、實施法案(Implementation Act)的具體要求
《實施法案》要求美國政府要做“可量化的具體行動”,而不是口頭支持:
1. 美國需提交年度報告給國會
報告內容包括:
對台軍售執行情況
台灣的戰力評估(包括不對稱戰力)
美台軍事訓練合作
台灣的國際參與推動進度
中國對台威脅的情勢分析
👉 目的:讓國會監督行政部門確實執行對台承諾。
2. 檢討並調整美國在台協會(AIT)人事與規格
要求美國行政部門:
提升 AIT 層級專業能力
調整派駐人員,使其符合美台日益深化的戰略合作
這是美國在台事務日益「準官方化」的象徵。
3. 要求美國提供台灣「不對稱防衛能力」
重點包括:
防空飛彈
反艦飛彈(如 Harpoon、LRASM)
無人機系統
國土防衛能力
美國國會明確要求 協助台灣建立「刺蝟島」戰略。
三、整體意義(對台灣的重要性)
1. 美國國會用法律形式「正式鞏固」對台承諾
這使得行政部門無法因政黨輪替而大幅改變對台政策。
法律化 > 政策化。
2. 美國的「對台承諾」從模糊走向具體化
內容包括:
定期軍售
制度化訓練
強化不對稱戰力
美國必須向國會說明「台灣是否準備好」
這讓台灣防衛能力建構變得有美國監督。
3. 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與存在感
美國立法要求:
各國際組織應支持台灣
高層官員可與台灣官員互動,限制更少
鼓勵各盟友效法(如日本、歐洲)
國際空間受到強化。
4. 對中國形成政治與軍事層面的嚇阻
美國以「法律」明確寫出:
支持台灣
反對武力
強化軍事合作
對北京形成制度化的壓制。
5. 台海戰略穩定更具保障
美台關係從政策 → 立法 → 實施措施
是一個 **「三層防護」**的設計。
四、總結
《台灣保證實施法案》是美國以立法方式,強化美台雙邊關係、支持台灣自我防衛、協助台灣國際參與,同時要求行政部門每年報告進度,使對台承諾制度化、可審查且不會因政黨輪替而改變。
其本質是:
✔ 美國國會「寫入法律」支持台灣
✔ 系統化軍事協助
✔ 國際參與支持
✔ 制衡中國行動
✔ 建立台海穩定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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