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看的話..新壽已付權利金 29.93 億、地租 2.8 億、履約保證金 3.6 億,新壽已經付了 36 億,這都還沒包含設計和監測等已施作成本大概 8 億,那新壽最後要求 40 億的解約金真的是很愛台灣欸
如果市府一邊把權利金往上拉、另一邊又堅持壓低新壽的解約金,等於是利用制度直接套利 55 億以上,蛤?搞半天結果貪婪的是台北市??

市政府跟市議會當初一直罵新壽獅子大開口是怎麼回事?估價師現在說有一百出頭億,不就是在幫新壽驗證..他們根本沒有亂喊價?

那過去把新壽貼上「貪婪」標籤,讓在台灣深根的本土企業白白擔這些罪名,還被人說要抵制,到底是什麼恐怖的操作阿


今天看到新聞北市府還說「尚未收到公文」,讓人誤以為是新壽在拖時間,議員今天質詢還故意問產發局局長說新壽是不是遲遲沒有補件?是不是因為分手費超過八億?
還好老實的公務員沒有被帶風向,局長說,沒有遲遲未補件的情況,上週通知後,對方需整理與彙整單據,本週已約時間對接。
為什麼要這樣打壓本土企業阿,我們這麼希望企業投資台灣,結果市府在做的卻是用輿論口水淹沒在台灣生根的企業,另外搞一大堆條條框框卡住輝達,蔣萬安的操作讓人看不懂阿

沒有被話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