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媒體把這個事件吵得很誇張,個人想稍微表達一下自己的見解。
關於這個事件,北市府與媒體都這件事情的焦點放在新壽應該退讓,但問題是新壽目前是T17、T18的地上權人,土地怎麼用到目前為止新壽有決定權,半個動土典禮是小事,若新壽正式申報開工,讓機具進去施工,北市府依法並不能擋。
回到問題本質,北市府跟媒體一直不甘心讓新壽賺100億,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家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的海外總部設立,拖了半年還不能確定,與半年前就確定,只是輝達多付100億給新壽,對黃仁勳而言,他會選哪一個?....還記得黃仁勳宣布輝達海外總部預定落腳北士科後,他有說過,還不完全確定,還要請北市府幫忙。他雖然沒明說幫甚麼,但大概可以猜到是希望北市府同意新壽轉讓地上權給輝達,並且變更都市計畫將兩塊地併為一塊。結果北市府幫了甚麼忙?
很多媒體人在各個節目上評論說,新壽標到地上權後3年多甚麼都沒動,憑什麼賺100億!但我覺得一塊那麼大的土地,要怎麼開發評估個一年半載是很正常的。建築設計的時間1到N年都很合理,審議(都審、交評、建照審查)的時間半年到一年。三年多取得建照但未動工算是合理狀態。況且地上權合約也有展延條款與罰則,只要依合約走,新壽絕對站得住腳。那新壽憑甚麼賺100億?就憑輝達看上那塊地呀!土地獲利就是這樣,台中七期土地從一坪不到30萬漲到200多萬才花了幾年時間,而這中間地主們有做甚麼嗎?幾年前輕輕鬆鬆低價標到的地上權,幾年後炙手可熱了(如果輝達非要不可的話),價值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民國70幾年,我親戚以每坪10幾萬買了一塊地,過不到一年地價漲了2倍,變一坪40幾萬,原地主享原價買回去,可能嗎?就算加利息也不可能。
話說黃仁勳想要在明年動工(應該是指實質動工而不是辦動土典禮),哪個方法可以最快速交地給輝達,其實就是正解。
PS.本文尚不評論新新併衍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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