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行政院提修法版本是效率最高的,不會兩方見解差異太大來回多次修改,且政績是執政黨的,該問的是為什麼行政院老在擺爛不做事,怎還有臉要求在野黨做自己的工作?難道民進黨政府不想打詐都在躺平嗎?
有資源的政府不提出版本,只願意花大錢成立數發部、打炸幾點零,綠色執政10年了還在研議嗎?剛好這屆藍白過半,不然能有機會過嗎?
tis19586 wrote:立法有用嗎,台灣明明...(恕刪)
我指的是,那位李婉g說的內容,美濃大坑,查緝責任是在於執政黨,立法修法你說得對,藍白也有責任。畢竟我們選他們就是要糾正民進黨的不作為。
但是我在重申一遍,過去8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可以完全修法,就算現在,民進黨也可以行政院提出修法,立院審查。現在這個社會氛圍,我相信只要行政院提出,立法院不敢不修。
W歪當勞漢堡包 wrote:為什麼執政的冥進洞....(恕刪)
你知道大部分這種刑法修法都是司法部門提出嗎?只有少部分才是立院提出。因為這種修法會需要跟司法部門來回斟酌。開公聽會。甚至諮詢法官等,你如果不懂流程就別說什麼打假球。回家多讀書吧。
民進黨有行政資源把詐騙推給立法院會不會太扯[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漲翻天 wrote:藍白立委睡死...(恕刪)